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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双流人从幼儿园到大学有24笔钱可以领!

2017-05-26 双双 双流电视台

近年来

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教育资助政策

建立了完善的教育资助体系

保障了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在我们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也承担着全区幼儿园、小学、初中

高中、大学生的教育资助工作

今天双双就来说说关于教育资助的那些事儿~

  ▼▼▼

一、资助项目及资助对象

学前教育阶段

1.对在公益性幼儿园就读的双流籍3—5周岁幼儿免保教费。
2.对非双流户籍但属于大成都户籍的低保家庭幼儿孤儿家庭经济困难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幼儿免收保教费
3.对非双流户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简称“三儿”),实施每人每月减免100元保教费的资助。

义务教育阶段

1.对大成都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家庭经济困难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及特殊困难家庭且在校住宿的学生给予适当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2.对家庭困难且优秀的义务教育阶段非住宿制学生实行“宏志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3.对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家庭学生、残疾困难家庭学生、孤儿、因意外和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蛋奶工程”

普通高中阶段教育

1.对双流籍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免学费
2.对普通高中低保家庭学生免收课本费
3.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生活补助)和免学费

4.对普通高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实施滋蕙计划,每生一次2000元

5.高中宏志班。招生及资助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具体负责 。

中职类资助

1.对全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在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减免学费,每生每学年2000元(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对大成都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家庭经济困难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免收住宿费、课本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4.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成都籍所有住宿生和非成都籍家庭经济困难且享受了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实施免(减)住宿费,每生每学年500元

二、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按照“应贷尽贷,需贷尽贷”的原则。户籍在双流的大学新生和在读大学生,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借款人在学校读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大学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本人承担,还款期限为学制加十三年。
2.对双流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资助,平均每人4000元。  
3.在双流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高中毕业考入大学新生可以申请交通费补助,补助标准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4.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首次就业后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学费奖补,奖补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年,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实际学制年限为准。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各学段资助政策

名词解释:
  
  建档立卡贫困生是指其家庭持有民政局或扶贫办《扶贫手册》的学生。成都(简阳市除外)户籍的学生都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1.公办幼儿园
    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享受保教费资助政策(民办幼儿园参照执行)。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可向学校提出申请,优先享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3.普通高中学校
    可向学校提出申请,享受免学费政策(民办学校参照执行),并按最高档次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
    4.中等职业学校
    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同时,还可以通过在线申请,到户籍地县(市、区)申领每生每学期500元的生活费补助。
    5.普通高等学校
    可向学校提出申请,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同时,还可以通过在线申请,到户籍地县(市、区)申领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资助,直到学业结束。


具体的申请需知

继续往下看

☟☟☟

助学金申请需知

1

办理程序

第一步:学生或家长每学年初(9月初)自愿向就读学校提交详实的书面困难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学校受理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步:公示拟资助学生名单(公示的内容应包括资助的项目与金额,公示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

第四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结。

2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及困难证明材料;

2.《资助申请审核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需知

1

办理程序

第一步:贷款学生登陆贷款系统完成网上注册、申请并《申请表》。网址:http:// www.csls.cdb.com.cn

第二步: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无需乡镇盖章,首次贷款需要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申请表》到区资助中心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任一方携带《申请表》即可。

第三步:资料审查通过后,区资助中心组织签订《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学生、共同借款人、资助中心和开行各一份。

第四步:学生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陆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2

申请材料

1.首次贷款申请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借款学生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2.续款需要材料:

(1)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的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3

办理条件

1.借款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已被国家正式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3)借款学生入学前的户籍、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应在本区;

(4)首次贷款学生须有共同借款人一同办理;   

(5)贷款学生家庭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共同借款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年龄在25—60之间;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区;

(5)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教育资助是民生工程、爱心工程

双双也希望这些资助政策

能够给因贫、因病、因灾而导致入学困难的孩子们

带来美好的明天!


欢迎双粉儿在右下方“写留言”

双双每条都会很认真的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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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余淼

责任编辑:孙健涵

来源:双流电视台、双流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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