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前双流人的生活模样啥状态?这些珍贵档案首度曝光!也许你家也有~
又到周五啦!
大家是不是蠢蠢欲动等着下班~
可是苦命的双双周末也要值班
想想也是难过呢~
不过
听说今天(6月9日)是
国际档案日
双流区档案局开展了“档案馆开放日”活动
双双可是去现场逛了逛~
你别说
这档案馆里还真有不少的宝贝~
那些距今100多年
仍保存完好的珍贵档案
今天揭开了神秘面纱
……
泛黄的纸质档案
打开了历史的尘封之门
距今100多年前的一幕幕市井百态
展现在我们的眼前
没去现场的双粉儿也不要觉得遗憾
双双给大家准备了重头戏
一起来看看双流区档案馆的镇馆之宝吧~
▼▼▼
镇馆之宝一
弟兄分家文约
档案时间:清道光14年(1834年)
档案卷号:民国档案原卷号2555,现卷号42-05-660
双流档案馆保存最早的一份档案始于清道光14年(1834年),距今已有183年时间,为冯氏兄弟分家文约。
近两百年前的这份文约,虽然看上去颇有些陈旧,但墨迹依然清晰可辨。立文约的来龙去脉一目了然,“出居住地基人”(房主)、“凭中人”(见证人)以及立据时间、画押符号等一应俱全。
镇馆之宝二
家族房屋出卖契约
档案时间:清光绪5年(1879年)
档案卷号:原卷号2471,现卷号42-12-910
这是一份刘咸炘家族(祖籍双流彭镇)所立的房屋出卖契约,立约时间为清光绪5年(1897年)10月26日。这份契约内容详尽,字数有数百字之多,格式规范,书写工整,看上去应该是请文人专门撰写的。
与上一份文约不同的是,这或许是一个大家族的缘故,加上房屋出卖的金额比较大(合计1450两白银),所以契约后面的见证人就比较多,加起来有20多人,分别包括“中证人”(中间人)、家族、甲邻(乡亲)等。
档案馆工作人员告诉双双,这份档案距今时间久远,且保存完好、表述清晰详尽,可以说是那个时代房屋出卖合同的标准范本,具有很高的史料研究价值。
镇馆之宝三
因钱财官司出示的借约
档案时间:清光绪29年(1903年)
档案卷号:原卷号2567,现卷号42-05-672
这是一份清光绪29年(1903年)腊月十一日任升之向刘典初借银钱的借约。 从借约表述的内容大致可以看出,“出借约人”任升之因为“卖不敷当”,共向刘典初借银钱550两,已还350两,短借到刘典初名下纹银200两,期限是当年腊月至“明年二三月”,并当着证人的面约定好月利息二两四钱,到期“如数还楚”。
在“出借约人”、“凭中人”(中间人)、“代字人”的下面,是一个“在”字符号,工作人员介绍,这个就是类似相互画押、按手印的意思,在那时的文约中很常见。
双双也了解到
区档案馆保管的珍贵档案
主要是12000多卷民国档案
此次展出活动
也是让市民们近距离感受
档案文化的独特魅力
暑期就要到啦
广大市民不妨走进档案馆
也去了解一下双流的历史哦~
当然
如果你的家中也有反映双流
各个历史时期的图文资料或是实物档案
也可以通过微信平台发给双双
我们给你平台
来晒晒你的宝贝吧!
欢迎双粉儿在右下方“写留言”
双双每条都会很认真的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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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余淼
责任编辑:孙健涵
来源:双流电视台、双流区档案局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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