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价太大!10人被新罗法院这样处罚……
△节目视频
01
屡次酒驾 判处实刑
在这次审理的10个人当中,每个人都知道醉驾是触犯刑法的,但是他们总是存有一种侥幸的心理。像这位王某,今年30岁,法院判决后,他对自己这么年轻就触犯刑法而后悔莫及。
被告人 王某
你有意识到了吗 喝了酒不能开车
有 意识到了 本来当时想说叫代驾
后面自己就爬上去开了
现在知道
坚决不能喝酒开车 要开车不能喝酒
会危害他人危害自己
危害自己家庭小孩
因为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能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从轻处罚,对王某判处了缓刑。而在另一起案件中,法院的判决却截然不同。
那么在这个案件中,张某和李某为什么没有被判处缓刑呢?
被告人 张某
当时是上海机场接人的
下高速被抓的
酒驾不是醉驾 还是30mg/100ml
罚款1000元 吊销驾驶证6个月原来,张某在前几年因为酒驾已经被交警部门处罚过一次,但他并不长记性,在前不久犯了更严重的错误,醉驾。
被告人 张某
喝了白酒三杯
被抓的时候
酒精含量达到130mg/100ml
已经醉驾了
自己法律意识淡薄
同样,被告人李某也一直犯相同的错误,不把醉驾当回事。
被告人 李某
包工头让我喝酒再回去
几年前,李某就因为醉酒骑摩托车被吊销了驾照,并且被永定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
新罗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赖海波
李某 2017年9月犯危险驾驶罪
被永定区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
缓刑两个月 并处罚金3000元
2020年4月10日晚
被告人李某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
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并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验 经鉴定
其血液含酒精含量为124mg/100ml
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本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归案后能认罪认罚
依法从轻处罚 但被告人曾因
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仍不思悔改
再次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
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本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
被告人李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
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在随后审理的又一起醉驾案件中,被告人刘某可以说是付出了最大的代价,这又是为什么呢?
02
缓刑考验期间醉驾 取消缓刑
新罗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吕晓红
他是在缓刑考验期间发生
危险驾驶的行为 酒驾被抓的 临检被抓
前面是因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被判了三年 缓刑三年六个月
他还是在缓刑考验期间内
我们做出的判决是针对他
危险驾驶判的是拘役两个月
并处罚金3000元
根据刑法的规定要撤销缓刑
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再犯罪的话
要撤销缓刑 跟后罪实行数罪并罚
拘役的话他就被前罪给吸收掉了
最后是判这两罪是判了三年
并处罚金3000元
实际上,刘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了三年,缓刑3年6个月,离刑满只剩三个月,但因为醉驾,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很多人认为醉驾入刑最多就是拘役罚款,但实际上它的后果还有很多。
新罗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吕晓红
酒驾的话就涉及到
首先一个是自身犯罪 还有一个就是
对他的子女也是会有影响
就是说他的子女想考公务员
作为他父母亲属是有违法犯罪的
他就不能报考
还有一个也就是说
酒驾就有可能发生事故
也会危害到其他的 危害公共利益
新罗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赖海波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
特别是司机朋友
要吸取上述人员的教训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遵纪守法
为了自己家人及其他人的幸福
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过个安全祥和美好的新春佳节
来源:龙岩电视台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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