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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龙岩这些人被查了
春节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640起,其中酒后驾驶机动车493起,醉酒驾驶机动车147起。
下面,来看看春节期间
龙岩警方查处的几起典型酒驾案例
2月12日23时30分许,在长深高速连城收费站,龙岩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对一辆小型面包车检查发现,驾驶员刘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连城县医院提取血样并封存。
2月14日晚,龙岩高速支队民警在漳武高速庐丰站开展酒驾查处统一行动。21时许,何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庐丰站内广场处被民警查获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酒后驾车。
2月8日21时13分,曹某饮酒后驾驶闽F535**号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黄屋大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8日21时24分,李某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黄屋大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这份酒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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