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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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赵龙主持召开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邀请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第二指导组组长马必钢,向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党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三个规定”专题宣讲和辅导。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
马必钢阐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具体内容,通过典型案例讲解了“三个规定”的政策界限,并介绍了全省及厦门市执行“三个规定”的工作情况。
马必钢指出,厦门市各级领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总体情况较好,但也需要时刻自警自省、做到常抓不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三个规定”,把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确保党中央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要进一步突出领导带头,带头执行好“三个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督,带动“绝大多数”自觉履行。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推动“三个规定”精神落地、落细、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度。
赵龙指出,
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正发起总攻冲刺,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要以此次宣讲为契机,全面深入宣讲“三个规定”,不折不扣落实“三个规定”,持续加力整治顽瘴痼疾,不断推动教育整顿向纵深发展。
赵龙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筑牢落实“三个规定”的思想基础,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纪律自觉,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当中。
要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意义、内容、责任,准确把握适用范围、行为准则、违规后果。
要强化教育引导,开展“三个规定”警示教育,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承诺、带头执行,切实做到自身清、自身净、自身硬,管好身边人,抓好分管部门、人员“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工作。
要完善落实“三个规定”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落实填报、责任追究制度,搭建起逢问必录、逢录必报、违规必究的运行机制,让依规记录报告成为习惯,让拒绝过问成为规矩,让循法而行、依法办事成为自觉。
要加大政策宣讲宣传力度,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落实“三个规定”的强大声势,为廉洁公正执法司法营造良好环境。
来源:厦门日报
编辑:叶蔚蓉 校对:陈锋 责编:叶小佑
审核:翁英超
编辑:厦门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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