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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从内心里认同监察体制改革

2017-11-22 清风鹤壁

今年2月,根据浙江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告别“检察蓝”,列队成为纪检监察线上的一名新兵。

转隶前的我,曾简单地认为监察体制改革只是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无非是换个环境工作,纪委执纪、监委执法,但随着角色转变,我的想法也开始发生变化。

转隶之后,我便马不停蹄地加入纪检室办理省委巡视“回头看”交办的问题线索,期间还参与了村级组织换届督查、信访件处置和领导交办件的处理。接触的东西很新,管的事情很多,干的工作很细碎……与我预想的完全不同。平时听到的也都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等,法律很少被提起,期待的大案要案也苦等不来。我一度有些疑惑:难道以后就专注执纪,与法无缘了吗?

我所在科室的分管领导也曾在检察院工作,调到纪委已有数年,也经历过我这个心理阶段。他说:“你知道把纪律挺在前面,却不知挺在什么前面,其实是挺在法律前面。我们现在执纪,就是在法律面前设置一道屏障,又何尝不与法律相关,不能把纪律和法律片面地割裂开。你需要转变观念。”事实上也如领导所说,在处理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过程中,多名违纪党员都说幸好我们及时指出了他们的错误,让他们没有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随着工作的深入,我的观念慢慢发生了转变,纪法能否相容的疑惑也逐渐烟消云散。转隶后,我参与的公安分局协辅警违纪案件中,在审查违纪问题的同时,又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梳理违纪人员关系网,深挖细找违法犯罪线索,最终还发现其存在泄露案情、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等行为,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区监委立即对其立案调查,该案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这起案件办理中,既审查违纪问题,又调查违法犯罪问题,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同时启动、同步进行,体现出了纪法的衔接。

由此,我内心里深深认同监察体制改革。以前从事反贪工作的饱满干劲来自于惩治腐败、剜去毒瘤的成就感,现在通过执纪来严明纪律和规矩、净化党内生态,两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实是一样的。纪律和规矩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法律惩处的只是极少数,执纪管住的却是大多数。

作为一名转隶人员,如何实现从法律卫士到纪检铁军的转变、如何实现纪律和法律有机衔接,这不仅是对我自己的考验,更是监察体制改革对我提出的要求。唯有通过不断深入学习和研究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提升自我,增强本领,才能实现思想上的深度融合,更好地履职尽责。(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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