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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资讯】守护好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2017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2018-02-07 清风鹤壁

2017年,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率先全面小康、建设品质“三城”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态势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使命担当,保持政治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坚如磐石”的态度持续反腐,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反腐败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巩固发展。

2017年,新立案451件,涉及县处级干部24件;结案440件;处分566人,其中县级干部21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其中,鹤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原副书记、原副主任王忠安,鹤山区政协原副主席肖九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机关。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果,彰显了市委严惩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年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关于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不同方式,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01人次,其中运用前两种形态处理889人次,占处理总人数的88.81%,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中,轻处分占80%以上,从只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规范纪律处分从轻、减轻、从重、加重的适用,依纪依规践行“四种形态”,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市践行“四种形态”的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网站等刊登介绍。

严查基层腐败,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精准发力严惩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查处基层腐败问题86个、党政纪处理127人。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组成5个执纪监督组,集中用2个月时间开展扶贫涉农资金专项执纪监督,对14个脱贫攻坚职能部门所管理的扶贫涉农资金检查全覆盖。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128名党员干部严肃问责。做实做细信访举报工作,采取领导班子轮流接访、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现场交办等措施,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好、解决好,累计受理信访举报1444件次,较2016年下降18%。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有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守护鹤壁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来源:鹤壁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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