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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修订意见征集来啦!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要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公开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修订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对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附件1),结合新材料产业情况,对《指导目录》中已不存在应用风险产品,提出调整或删除建议。


二、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电力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及机器人、农机装备等领域,对其中已经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用户使用存在风险的材料,提出调增建议。


三、请各单位就上述建议认真填写《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指导目录(2021年版)征集意见表》(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于7月25日(星期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中,纸质材料(盖章正式版)一式三份通过邮政快递寄送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38),电子版文件(PDF版+WORD版)发送至xxcyc@gxj.sz.gov.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1日


联系人


魏善明  88101278


附件查看及下载


附件:1.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版)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指导目录(2021版)征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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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运营:晶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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