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在随州发票可当彩票用,最高可中10万元!
随州人,好消息来了!
随州自12月1日起试点有奖发票,
发票可当彩票用,
最高可中10万元!
随州市国税局向记者披露,
从12月1日开始,
随州将开展“互联网+有奖发票”试点工作,
消费者在所有行业开具的
增值税普通发票,
均可通过互联网
参加一次即时开奖和一次定期开奖,
最高奖金额度为10万元。
随州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长何育松介绍:此次有奖发票全国试点工作只在包括湖北省在内的三省三市(湖北、湖南、陕西、上海、北京、深圳)推开,相对其他省市来说,湖北省的行业覆盖范围、奖金额度以及开奖频率都极具亮点。
随州此次试点将所有行业覆盖其中,
而且有奖发票将实行两次开奖。
一次开奖为即时开奖,设100元、50元、20元、10元和5元5档奖项,中奖奖金通过电子支付方式(支付宝或微信)即时兑付;
二次为定期开奖,设5万元和10万元两档,每季度全省开出5万元4个,10万元2个。
参与人员为全体消费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单位不能参与二次抽奖)。同时,参与抽奖的发票金额不设限,哪怕金额只有1元钱,此发票依然可以参与抽奖。
1如何参与开奖?微信和支付宝APP是两个关键入口!
参与了第一次开奖的个人(单位除外),可以按照提示通过系统校验,在有奖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实名注册,就能参与二次抽奖。二次抽奖的开奖结果,除国税机关现场公布中奖结果外,还可以通过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进行查询。
(网络配图)
2兑奖有讲究!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次中奖“红包”兑付时限为24小时,逾期未兑将视为弃奖,不再重新发放。而二次开奖的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统一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国家税务局兑奖,逾期未兑奖的视为放弃。
兑奖需提供这些二次开奖兑奖时,中奖者需提供身份证明、有奖发票系统采集的手机号码和中奖发票,供国税部门核对。如果中奖发票为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的打印件。兑奖者在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奖金就会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给付。
(网络配图)
3特别注意
如果发现单位或者个人为了参与抽奖而有意开具小额发票存在“刷票”行为,该单位或者个人将被列入黑名单而不再参与抽奖兑奖。
这些票不能参与抽奖“此次有奖发票试点的覆盖面虽然很广,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普票均可参与抽奖。”何育松说,红字的、代开的、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开奖时已作废的和自开票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普票不能参与此次抽奖活动。此外,受票方为单位的发票和非正常户开具的普票不得参与二次抽奖。
发票开奖,随州万事俱备!
“是用现金、刷卡还是用户支付宝、微信支付?现金可以开发票,其他不开发票!”
“打折后不开发票……”
“开了也没什么用啊,我又不用报账。”
在日常工作中,像这种发票“麻烦论”“无用论”,以及一些商家诱导消费者不要发票的现象屡见不鲜。税务部门在发票开具、使用的宣传和管理上,也没有少花功夫。
其实,消费者索要发票,除了规范商家开具和使用发票,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万一出现什么问题,比如食物中毒,发票还可以作为一个消费者维权的有力依据。
通过参与此次有奖发票试点,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的意识,既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又有效防止了税款流失。
为了保障有奖发票试点在随州的顺利推行,随州市国税局前期精心准备,做足功课。动员基层分局,对广大纳税人宣传到位,督促商家备齐备足发票;印发宣传资料,向公众消费者宣传到位,积极营造广泛参与的氛围;督促技术服务单位,做到技术运维到位,确保有奖发票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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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链接
一、什么是有奖发票:
有奖发票是指购买方取得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并经过验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规则,通过有奖发票管理系统参与有奖活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
二、开奖范围:
2017年12月1日起我省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并经过验证的普通发票。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一)红字普通发票;
(二)代开的普通发票;
(三)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四)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五)自开票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发票;
(六)受票方为单位的发票和非正常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参与二次开奖。
三、开奖方式:
有奖发票实行两次开奖。一次开奖中奖奖金分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五档。二次开奖中奖奖金分为5万元、10万元两档。
1、一次开奖
第一次为即时开奖。购买方取得普通发票后,通过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进入有奖发票管理系统,参与发票查验和即时开奖。
2、二次开奖
第二次为定期开奖,开奖周期为一个季度。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普通发票进入二次待开奖普通发票库,参与定期开奖:
(一)参与第一次开奖的;
(二)购买方为个人的;
(三)经过系统校验后的;
(四)在有奖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实名制注册。
四、兑奖方法
1、一次开奖兑奖
第一次开奖的中奖奖金通过电子支付方式(支付宝或微信)即时给付中奖者。
2、二次开奖兑奖
(一)兑奖时间: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国家税务局兑奖,逾期未兑奖视为放弃。
(二)支付方式:中奖奖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给付。
(三)结果查询:除国税机关现场公布中奖结果外,购买方还可以通过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APP查询第二次开奖结果。
(四)兑奖所需资料:中奖者应提供身份证明、有奖发票系统采集的手机号码、中奖发票,供国税机关核对。中奖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中奖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的打印件。由中奖者签字确认后,中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或版式文件的打印件,留存开奖的国税机关备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材料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五)不予兑奖情况:
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普通发票不予第二次兑奖。
(六)个人所得税
兑奖者领取第二次开奖中奖奖金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发票违法行为
销售方拒绝向购买方提供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的,购买方可向国税机关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方式: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周一至周五9:30-17:30)。
六、 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2、本公告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编审:王董斌
图文:张琴
编辑: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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