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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飞:乡村女流氓潘金莲打了谁一记耳光?

2016-11-19 大唐雷音SI 大唐雷音寺



谭飞看了《我不是潘金莲》,有一肚子话,写了一篇超长影评,也是他对当下社会的观察。谭飞从这这部电影里看到:男人群体背后代表的是个人意志或领导意志,简称人治;而李雪莲想要的规矩反而是判决结果,也即法治。男和女,李雪莲和贾聪明王公道们的差别,在电影中的折射是“人说了算”还是“法说了算”,这当然是一种微言大义。


文/谭飞


《我不是潘金莲》主要是一部讽刺电影,表面讽刺了官场,实际上讽刺了整个社会。农妇李雪莲的告状、上访之旅,荒诞又写实,直刺法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八个字的寓意在冯小刚部分圆部分方的画幅设置下,暗指这片土地没有规矩,人治肆虐。


故事不赘述,但故事核心意涵再明显不过,从法院院长、县长、市长、省长,被视为疯狂、偏执的长期访民李雪莲影响了从下到上一条线,带出了中国当下官僚体系的荒谬与无解。什么无解?无法解决问题,在一级级下对上负责、上领导下的体系中,解决李雪莲上访问题的目的是维稳、护乌纱,而不是真正设身处地解开李雪莲心结。张嘉译演的市长,表面想耐心、细致改造李雪莲,让她不再上访,骨子里真正在乎的是人代会上别去北京闹。对官僚体系来讲,所有的出发点都为着让领导满意,别给领导添乱,于是解决问题的方式自然变成了:按领导意志办。李雪莲在告状过程中,感受最深的是,各级官员并不是真想解决问题,而是想通过控制、限制、围堵的方式,让她不去北京,不给各级领导政绩抹黑。


李雪莲只是中国类似上访者的一个缩影,如果没有收束时类似春秋笔法的交代,她简直就是个不可理喻甚至有些发神经的刁妇。《我不是潘金莲》跟《秋菊打官司》不同的一点,在于秋菊的冤屈是可以理解的,而李雪莲的逐级告状合理性在于李雪莲本人的自我认知,不是出于大众的理解。这种升级换代带来的思考就是:假设李雪莲的告状毫无道理,没有什么正常逻辑,那她还有没有资格,可不可以四处告状呢?法律应不应维护貌似泼妇者权利?


就法治精神来说,她当然拥有这样的权利,这是一个公民天然的权利。我们曾经看到这样的法例,美国某人因抽某品牌香烟罹患肺癌过世,其家人一气之下聘请律师向厂商索赔上亿美金,如果按中国常态的逻辑会觉得“漫天要价”“想钱疯了吗”,如果在中国真有家属这么做,这人可能会成为厂商当地政府眼中钉,会认为有不可告人目的,甚至想办法把人给异地刑拘了。可这事在美国的结果是:法院最终还真判定了厂商赔给家属上亿美金。荒唐吗?不,这件事前后正印证了法治精神。有教无类这个词其实也可改成“有法无类”,简单意思就是:法律并不因为面对的对象是谁,对象孰强孰弱而产生变化,它会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我不是潘金莲》借告状入手,扫描的还是国民性,李雪莲是唯一女角,旁边围绕一大群形形色色男人,有政府的,有法官,有前夫,有贪她色的屠夫,有带着任务的男同学,有想升官的,等等,这些男性群像,不论身份、地位,皆指向一点:对李雪莲的行径完全不理解,轻忽,不真正关心她,只是想平事或沾点荤腥便宜。男性在李雪莲的个人生涯中,几乎都是以反面教材出现的,这似乎说明了原著及编剧在设立故事时,特意以“加害者”身份界定男性,让男人或男权成为违背法治,营造李雪莲不堪名声,截访维稳的重要推手。前段时期的《驴得水》,反映的是1949年以前的中国乡村学校,其实也是类似的男性人设,懦弱的、贪财的、变形记中的男人们,最后都或主动或被动地成为那些追求自由,追求正义的美好女性的反面注脚。


这里面照见的国民性,甚至可上溯到千余年前著名的女流氓潘金莲事件。一切关于淫妇潘金莲的故事、形象、八卦,都是由男性塑造的,男性在打造潘金莲过程中加入了大量男性对所谓美丽而淫荡妇人的想象,最后在想象中形成混搭批判、意淫、唾骂的复杂集体意识,然后在假想高潮中把潘金莲永远的订上了道德耻辱柱。


这种国民性下对潘金莲的指斥是左邻右舍讪笑的谈资,但对一个乡村没多少文化的农妇来说,无异于精神谋杀,也因此,当范冰冰演的李雪莲从一口湖北话,李宗翰扮演的前夫秦玉河口中听到“你哪是李雪莲,我看你就是潘金莲”时,犹如晴天霹雳,不仅愿意用身体寻租去找人杀了这狗日的,乃至于后来所有剧烈行为都为洗刷潘金莲标签带来的屈辱感。以男人为主体的乡村及官僚主流群体无法真正体味李雪莲的悲愤,李雪莲不得不顶着著名女流氓潘金莲的标签开始漫漫洗白之旅。


男人普遍会不理解李雪莲动机,站在女性视角,她的合理性源于对男权社会轻易给女人扣帽子的极度反感。《我不是潘金莲》里面一个女人跟那么多男人的交道、对手,每一条线清晰、简明,是中国影史如此视角形象刻画的第一次。那些官态的、民间的男人样貌,或道貌岸然或崇高猥琐或严肃滑稽,是一个弱村妇跟一群强男人之间的群戏,范冰冰跟于和伟、张嘉译、大鹏、郭涛等联手产生了活报剧气场,有强有弱戏剧化冲突的背后是:男人给李雪莲定了规矩,李雪莲却要按自己的规矩来,男人不同意,于是冲突发生。男人群体背后代表的是个人意志或领导意志,简称人治;而李雪莲想要的规矩反而是判决结果,也即法治。男和女,李雪莲和贾聪明王公道们的差别,在电影中的折射是“人说了算”还是“法说了算”,这当然是一种微言大义。


我不是很想着墨于冯小刚对于方圆画幅的设定,当地圆,北京方的规定应更多源于一种中国传统美学认知。我看重的是在当下的语境,冯小刚一定要坚持不妥协不苟且地完成《我不是潘金莲》艺术设定,克服顶级困厄,非端上这么一盘农家菜其背后到底为什么?他不是一个所谓主流政治正确的导演,这也即意味着,他在争取用不一定吻合主流的方式表达意见,这些意见不是异见,而更多是争取发出多元声音的权利,争取呈现更多元视角的权利。


这是谁定的规矩?我得遵守谁的规矩?冯小刚其实一直在内心拷问如上问题。道理不足够充分我就没资格讲话?没理由我就没法表达观点?什么是偏激?还不让人说话了?!甚至冯小刚后来假借潘金莲之名炮打万达的檄文,都流露出这样的调调,这些跟李雪莲的行为逻辑有类似之处。有一个小圈子流传的段子,关于《我不是潘金莲》结尾,冯小刚弄了好几个版本,原来想对李雪莲近乎偏执的行为动机不做任何解释,因为这是冯的真性情,后来有朋友告诉冯小刚,这样的话,中国观众可能绝大多数不会理解李雪莲,认为是个疯子。


冯小刚认真想了几天,最后,在公映版给李雪莲动机来了一个说法。这个说法挺当下,她想要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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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雷音寺 | 编

新世界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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