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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也是情人节?因为只有这天晚上可以约!

2017-02-11 大唐雷音SI 大唐雷音寺

在律法、礼教森严的古代,元宵节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自由的环境,青年男女才能借此追求爱情。


文/杨津涛


今天是农历正月十五,中国的元宵节,再过几天就是西方的情人节。其实在古代,元宵节就是中国的情人节,有着极多的浪漫故事。


元宵节不设宵禁,男女老幼都能外出看灯


很多人想穿越回大唐,看看长安的繁华。他们恐怕不知道,白天的长安固然是一座人流涌动的国际大都市;而一旦夜幕降临,行人必须在城门、坊门关闭前匆匆归家,将漆黑的街道交给更夫和士兵——从秦汉起,“宵禁”制度就被历代沿袭,禁止百姓在入夜后无故上街。北京有名的“大栅栏”,也是得名于清朝宵禁时,用来封锁胡同的栅栏。因此一年之中,普通老百姓只有在元宵节前后几天,才被允许在夜晚的街道自由活动,享受“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的皇帝“恩赐”。


同时,皇帝们也将元宵节狂欢视为与民同乐、天下太平的政治宣传,一再延长没有宵禁的“元宵假”。唐玄宗规定正月十四日至十六日,连续放假3天;宋太祖追加十七、十八两天,假期多至5天;明太祖进一步规定,从正月初八至十七日“放灯十天”。清朝时“元宵假”有所缩短,但也有5天。从隋唐一直到晚清,元宵节都是中国人最期待的节日。


元宵节期间,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达官显贵,都会涌上接头,看灯、猜谜、吃汤圆,观赏各种歌舞、杂技。北宋名臣司马光曾寓居洛阳,有一年元宵节,他夫人想到街上去看灯,司马光不让去,对妻子说:“家内点灯,何必出看?”夫人回答:“兼欲看游人。”司马光反问道:“某是鬼耶?”从这个故事,除了能看出司马光这人确实是个“老顽固”外,至少还说明两个事:第一,平日深居简出的妇女们,在元宵节期间也能参与游乐;第二,街上最美的风光,不是各种各样的花灯,而是川流不息的游人。


即使是皇帝,上街也是看人。宣和年间,宋徽宗为表示与民同乐,曾赐酒给观灯百姓。有一名女子喝完酒后,竟想把金杯偷走,结果被侍卫发觉。谁知女子不慌不忙,当场作了一首《鹧鹕天》向徽宗说明原委,“月满蓬壶灿烂灯,与郎携手至端门。贪看鹤阵笙歌举,不觉鸳鸯失却群。天渐晓,感皇恩,传宣赐酒饮杯巡。归家恐被翁姑责,窃取金杯作照凭”。她说自己和丈夫一同出来看灯,在人群中走散,赶上皇帝赐酒;为向公婆说明一晚的行踪,只好偷拿金杯作凭证。艺术家宋徽宗闻词大喜,当即将金杯赐给了这名女子。


妇女在元宵节看灯、祈福,才有和情人幽会的机会


在长安、汴梁、北京这样的国都,元宵节的热闹是今人无法想象的,人流之多,也绝不少于现在的王府井。梆子戏《看灯》中唱的元宵节,“正月里看花灯,姊妹娘儿去看灯,城中士女多齐整,汴梁城中人看人”。闷在家里一年的大姑娘、小媳妇,在元宵节有各种外出活动的理由,既能看灯,又能祈福——给青年男女幽会创造了绝好机会。


女词人朱淑真有一首《生查子》,就叙说了自己同情人在元宵节幽会的凄美故事:“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这位才女等待一年,想见情郎一面而不得,只能默默流泪。朱淑真后来和丈夫离婚,但也没能和心上人生活在一起,以至郁郁而终。


发生在元宵节的爱情故事实在太多,如古代话本小说中的《蒋淑真刎颈鸳鸯会》、《张生彩鸾灯记》、《闹樊楼多情周胜仙》、《张主管志诚脱奇祸》等等,男女主人公都在元宵节有故事发生。如在《闹樊楼多情周胜仙》中,少女周胜仙就是借着元宵节热闹,偷偷跑出,到樊楼酒店去找之前偶遇的心上人范二郎。


幽会的故事多了,常常也会闹笑话。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录,在天津元宵节的灯会上,一个少年邂逅了一名楚楚动人的少妇。少年以为她和当年的朱淑真一样,同情人约会未果,只能才在街上徘徊。于是少年上前搭讪,请少妇到自己家中做客,少妇经不起软磨硬泡,被迫同意。在家宴上,少年见少妇微醺后妩媚非常,就提出要她留宿。少妇没办法,只好脱下妇人衣服,露出自己的本来面目——在元宵节舞队中男扮女装的艺人。少年羞愧之下,竟要殴打这艺人。最后经邻里劝解,两人各自回家。


在律法、礼教森严的古代,元宵节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自由的环境,青年男女才能借此追求爱情。当然,也有卫道士对此很是看不惯,明朝时有大臣上书,说“近年以来,正月上元日军民妇女出游街巷,自夜达旦,男女混淆”,要求皇帝下令对此“痛加禁约,以正风俗”,所幸他的企图失败了。


杨津涛:青年学者,媒体人,文章见于《南方都市报》、《新京报》、《新周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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