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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追回来了!她背着娃,带着锦旗走进了公安局...
她带着娃,走进公安大门
收钱后便逃之夭夭,挥霍一空
几年前,曾女士有一房屋想补批房产证,奈何种种原因不能办成,此时通过亲戚认识了赖某,赖某谎称有关系可以补证,并分两次收受曾女士2万余元,但赖某并没有帮曾女士补批成功房产证,且将2万余元挥霍一空。
真相大白,被骗财物得以追回
曾女士发现上当受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于2020年10月22日成功将涉嫌诈骗的赖某抓捕归案。经查,赖某因与曾女士亲戚有经济上的纠纷,便通过谎称以帮曾女士补批房产为名,骗取受害人两万余元,并大肆挥霍,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赖某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赖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遇到有人声称“上头有人”,能通过“走后门”等方式更快捷、更简便的办理各类证件、能帮你处理事情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保持理性,切莫贪图捷径。如发现上当受骗,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10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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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刑侦大队
编辑:吴玉琳、李师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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