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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真肥!7次翻窗入店盗窃,刑拘!

龙南公安 2022-11-18


半夜三更
当大家都沉浸在睡梦中时
龙南一男子却变成“梁上君子”
对打烊的店铺“大展身手”
7次翻墙入店盗窃
实在是太嚣张了
......

针对近期盗窃案件频发的情况

龙南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高度重视

以“为群众办好案办实案”的思想

从群众最关心的侵财类案件入手

快速出击、迅速破案

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近日

抓获并刑拘一名入室盗窃嫌疑人





01




报警

“警察同志,你们快来看看,我店里好像进贼了”,今年3月期间,龙南新世界小区多个商铺店主打电话报警称,店内有人进入,且柜台现金不见了,怀疑晚上进了小偷。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案发现场开展调查。





02



抓贼

通过走访调查、分析研判,民警确定多起入室盗窃案均为同一人所为。经进一步梳理分析,民警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赖某,经布控,近日成功在县城某宾馆将其抓获。





03



真相

经查,犯罪嫌疑人赖某于今年3月至4月期间,7次在深夜通过攀爬窗户翻入店内实施盗窃,盗得现金数百元。

同时,店主也称,小偷进店时,都是以翻窗形式进入店内,当看到店内有监控时,小偷还将监控拔掉进行作案。期间一间店还遭该小偷2次光顾,最初店主还以为是自己店里内部出了问题,就没报警,直到第2次该店员在店里休息时,迷迷糊糊看到有陌生人进来后才报警...





04




刑拘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赖某对其入店盗窃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赖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释法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忠告那些“梁上君子”

幸福与财富要靠勤劳获得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老话说得好

不怕贼偷

就怕贼惦记

就如何防范入室盗窃

蜀黍来支招


1.  沿街安装卷帘门的店铺,门是较薄弱的地方,在卷帘门的底梁两端加两个大号挂锁,可以增加被撬开的时间和难度。安装玻璃门的,锁具要套牢,不要出现大的门缝。有窗户的店铺要安装防盗窗。2.  店铺打烊后,尽量将可携带的贵重物品带回家,将现金存入银行。千万别认为保险箱是很牢靠的,一旦保险箱被整个盗走,必定给事主带来重大损失。3.  建议店主安装报警器和视频监控,同时可以在商铺门面或两侧的门柱上用大字写上“您已进入监控区域”等相关字样。4.  密切注意在店铺选物品的顾客,提高防范意识,防止犯罪分子以声东击西、顺手牵羊的方式盗走店内物品或收银台现金等。


龙南公安

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持续强化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

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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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刑侦大队

编辑:吴玉琳、李师祺

审核:曾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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