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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落网!龙南警方“破案会战”成效显
破获拉车门案件
现发盗窃,抓
破获偷门案
9月23日10时许
龙南镇派出所接到工作人员报警称
摆放在入户花园内的一扇铝合金门被盗
接警后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侦查
经查
1名男子将门框切割带离现场
9月27日
公安机关将廖某抓获归案
廖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破获系列盗窃案
追回被盗自行车
▲刑侦大队联合龙南镇派出所、南亨派出所破获数起盗窃街面电动车案件,抓获4名盗窃嫌疑人。
▲刑侦大队联合合成作战中心、武当派出所抓获盗窃嫌疑人李某。
▲刑侦大队联合合成作战中心、龙南镇派出所,在于都抓获3名盗窃嫌疑人,破获多起发生在龙南和周边县区的盗窃车内财物案件。
以案释法
1【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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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局各单位
编辑:吴玉琳、李师祺
审核:曾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