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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被盗,保安队长竟是贼!
11月7日上午
桃江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王某报警称
自己放在门口的电瓶车被盗了,请求处理
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出动
通过开展走访调查、信息研判等一系列工作
民警发现郭某雄有重大作案嫌疑
11月8日上午
桃江派出所周密部署、雷霆出击
于龙南镇某小区将郭某雄成功抓获
并及时追回受害人王某的电瓶车
经查
郭某雄在龙南镇某小区当保安
11月7日他与同事约好5点半交接班
凌晨4点多他穿着保安服前去上班
途径水西坝村桥头小组时
其看见药店门口停了一辆电瓶车
想到自己最近缺钱用
遂起了歹心
想偷车卖掉谋取非法利益
其发现电瓶车没上锁便将车藏匿在巷子里
随后去上班了
下班后便骑着偷来的电瓶车去废品收购店
到了废品店后
郭某雄谎称车子是自己的
但是忘记带行驶证了
店主看其穿着保安服
便没有起疑心
最后郭某雄将电瓶车卖掉从中非法获利
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
郭某雄对自己盗窃电瓶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郭某雄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释法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勤劳致富才是硬道理
靠歪门邪道获取不正当利益
终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龙南公安将结合大巡逻、大走访等活动
持续对各类侵财类案件保持高压态势
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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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桃江派出所
编辑:吴玉琳、李师祺
审核:曾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