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资讯】渝北的车主、驾驶员必看!违章处理智能终端来了(附全市320个违章处理站点)
为提升我市公安交通执法服务水平,方便车主、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规范公安交通执法窗口设置、增设和改建片区违法处理站、拓展网上违法处理渠道等方式,增设了20个交管智慧处理终端、开通了互联网服务平台及“交管12123”手机APP等新渠道、新方式。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处理交通违法、缴纳交通罚款将更加方便、快捷。
(智慧处理终端)
一、交管智慧处理终端
2016年10月,交巡警总队合作研发了交管智慧处理终端,具备机动车、驾驶证查询、处理交通违法及缴款功能。目前,首批20台设备已投放至部分主城区支(大)队执法窗口及车站。驾驶人或车主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在此终端上接受交通违法处理。
在处理交通违法时,车主可使用本人身份证在智慧处理终端上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非车主本人接受处理的,需使用车主身份证及接受处理人的身份证处理。
(一)布建位置
主城区投放的20台终端机分别是:渝中区2台、大渡口区1台、江北区2台、沙坪坝区 2台、南岸区2台、九龙坡区 3台、北碚区1台、渝北区2台、巴南区2台、两江新区1台、菜园坝火车站1台、龙头寺火车站1台。
(二)查询交通违法信息
可查询重庆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及持重庆核发驾驶证驾驶人在全国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可查询外省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及持外省市核发驾驶证驾驶人在重庆的交通违法信息。
(三)处理交通违法
1、适用范围
交管智慧处理终端可处理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含)以下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处理人只能是驾驶证核发地为重庆的驾驶人,其中持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只能处理没有记分的交通违法信息。
(2)交通违法信息处理后,驾驶证不会记满12分。
(3)只能处理重庆市注册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小型汽车、普通/轻便摩托车;其中所有人是单位、公司等非个人所有的,只能处理没有记分的交通违法信息。
2、九类不能处理的情形
(1)非重庆市注册登记机动车或持非重庆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不能处理。
(2)大型汽车、营运车、校车,不能处理。
(3)罚款金额在200元(不含)以上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能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情形,不能处理。
(4)处理后驾驶人将被记满12分的,不能处理。
(5)准驾车型与处理机动车不符,不能处理。
(6)违法时间早于初领证时间,不能处理。
(7)准驾车型为A/B类的驾驶人不能处理有记分的交通违法。
(8)所有人为单位的机动车不能处理有记分交通违法。
(9)同一驾驶证,1年度只能处理不超过3个机动车;同一机动车,1年度只能被不超过3个驾驶证处理。
3、处理流程
点击机动车业务→读取车主二代身份证或者输入车牌号加VIN后6位→查看并选择需要处理的违法→读取接受处理人二代身份证→人脸识别→读取车主二代身份证(没有记分的违法及处理人为车主时无该步骤)→确认缴款。
(四)罚款缴纳方式
通过交管智慧处理终端进入“交通罚款缴纳”界面,使用银行卡(银联)进行缴款。
二、交通违法处理站点
目前,全市共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点300个,其中2017年主城10区新增片区交通违法处理站34个(2017年新增),交巡警支(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执法室)45个,区县支(大)队及总队车管所处理岗35个,勤务队(公巡队)处理岗186个。
交巡警提醒
对具备网上处理条件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请尽量选择网上处理,可有效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对不具备网上处理条件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请尽量到交巡警支(大)队执法室、执法大厅或片区违法处理站处理。流动警务车在执行巡逻处警以及其他执勤执法活动时将无法处理交通违法,同时受无线网络信号对数据传输的影响,可能导致部分时段无法处理交通违法。
@来源 | 重庆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