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工程量套资金
“同样的工程量清单,使用的挖机机械数量和规格也一致,但用工时间和单价差距却很大,最后的工程款结算金额更是翻倍……”不久前,盱眙县委第四巡察组在该县天源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查阅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施工资料时,发现部分农渠和涵闸工程量虚增、疑似套取资金的问题。
随后,该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调查。在调取分析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工程图纸、结算表等原始资料后,调查组借助大数据技术对农渠施工范围和工程位置图进行现场定位辨认,发现部分配套涵洞、涵闸实际数字与台账资料不符,侧面印证了工程量虚增的事实。
“你负责的2017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量一共有多少?”调查组找到时任施工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王杰谈话。
“这个我记不清了,具体以结算单上的数字为准。”
“请你解释下结算单上的配套涵洞、涵闸数字与实际不一致的原因。”
“这个我也记不清了,工程量那么大,可能偶尔会记错数字。”
面对调查组提出的问题,王杰一直含糊其词,谈话一时陷入僵局。调查组决定调整方向,从承接工程的个体老板李某入手进行突破。调查组发现,李某多次向王杰妻子的账户转账大额资金,并且每次转账的时间都在结算工程款之后。
在随后的谈话中,李某虽然以双方有借款的理由解释资金往来,但每笔借款资金的金额、时间等都无法相互对应。在证据面前,李某最终承认了其与王杰商议串供,约定伪造借条以掩盖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的事实。
经查,王杰在结识李某之后,便利用职务之便,与李某商议采取虚增工程量的方式贪污工程款27万余元,其中王杰分得14万元。此外,王杰还用同样的方式与个体工程老板林某合谋贪污工程款4万余元,并多次收受他人贿赂6万余元。最终,王杰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开除公职,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针对此案暴露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县天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目前,该公司围绕财务日常支出、工程项目招标、工程款预付和集体决策议事等环节建立完善13项制度,并对100余名重点岗位和中层干部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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