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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将惩罚这些人?全国涨幅第一的城市透露了真相……

2018-04-30 南京楼市


此前,万科一“只租不售”楼盘十年180万租金,让租房人哭了;而近日,合肥补贴房东的办法让人“笑”了。


本文主要内容:


1、个人房东奖励12元/平方米

2、政府为什么这样做?

3、关于房地产税,合肥给出了“可供参考的答案”

4、未来的房地产税还会惩罚他们吗?


1

个人房东奖励12元/平方米


4月27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文件称,对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中介、和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的个人,按出租面积进行财政奖补。


也就是说,把你的房子租出去,政府会给你奖补。据说,此举在全国是第一次。但是,看了补贴额度和条件,你也许会哭笑不得。


先看《办法》细节。该奖励的对象为住房租赁合同已在合肥市登记备案的,


(一)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


(二)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即中介);


(三)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


奖补标准:


(一)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0元。


(二)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元。


(三)对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


也就是说,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租出去,房东一年可以获得1200元的奖励。


但是,要得到奖励,不是没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纳税。《办法》称,要获得奖补,其住房必须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且住房出租行为已依法纳税。


据合肥晚报报道,去年10月合肥市出台的文件明确:


对个人出租自有住房且月租金30000元以下的,实行4%综合征收率(免征增值税);月租金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实行8%综合征收率(含减按1.5%缴纳的增值税)。


以合肥市主城区100平米房子大约2000元/月的租金计算,房东每月要缴纳80元税费,虽然获得1200元奖励,但实际到手只有240元。而且,该办法的有效期只有1年。


不过,话说回来,出租房所得本应该交税。合肥政府的政策,对于之前就老老实实缴税的房东来说,的确是不小的奖励;但如果此前漏税,当然获利不大。


2

政府为什么这样做?


很明显,是想大幅增加市场里“可供租赁住房”的套数。


对于奖补的目的,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表示,


鼓励相关企业发展租房业务,指导思想逐步建立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和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盘活社会存量房源,鼓励住房租赁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的确,经过了2016年房价的猛涨之后,合肥目前的高房价减弱了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


与杭州、南京同为“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的合肥,在2015年时的地价和房价,被前两者甩出很远。但是,2016年3月,上海出台楼市调控新政,南京、杭州楼市调控政策也连番升级。溢出效应之下,合肥房价出现猛涨。2016年,合肥跻身“全国房价四小龙”。


据中商情报网数据,合肥年度涨幅为48.4%。胡润全球房价指数2017中,合肥位列第一。甚至有统计称,2016年“合肥涨幅全球第一”。


房价上涨之后,如何吸引人才,成了大问题。于是,全国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抢人大战”。


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合肥积极导入京东方、格力等科技与制造产业,以此导入人口提升经济活力,并通过发展创新公寓等项目来留住人才。但是目前人才落户的意愿并不强烈。


高房价又扼住了政府挽留人才的手腕。某大型房企开发商向中国房地产报表示:“合肥实施新的人才落户政策有可能给收紧的房地产市场开天窗,所以出现了‘人才落户政策一日游’事件。”


3

一大悬念:合肥给出了“可供参考的答案”


中国酝酿多年的房地产税,有一个最大的悬念:针对拥有多套住房的家庭、个人,会不会有“累进制、惩罚性”的房地产税?


合肥4月27日刚刚给出了一个“可供参考的答案”:奖励!


所谓“累进制”、“惩罚性”的房地产税,其含义是:对于拥有多套住房的家庭或者个人,套数越多、税率越高。


比如有人建议:同一家庭的第一套房免征,第二套、第三套低税率征收(比如按照房产评估价的1‰到2‰征收),从第四套开始大幅加重税率,让房租不足以抵消房地产税,最终让这些家庭(个人)卖房出局。


政府会这样做吗?


在经济低迷的时候,政府曾多次鼓励居民购房。限购政策也是2010年之后,才逐步在大城市推行。在经济萧条期,曾有地方官员喊出“买房就是爱国”。在2016年去库存的关键时刻,二线城市全面取消了限购,可见当时很多城市的政府,是鼓励家庭拥有多套房的。


对于购买多套商品房的人来说,每套房都缴纳了70年土地使用费、契税等等,可以说是对国家税收贡献最大的人。经济萧条的时候,认为这些人买房是爱国,是支持经济发展,等房地产税出来的时候,要惩罚他们,这很不厚道。


4

未来的房地产税还会惩罚他们吗?


目前,合肥这类“省会二线城市”都开足了马力,全面抢人。其目的,是抓住中国城镇化的“白银十年”迅速做大做强城市,并通过这些城市带动全省的发展。随着落户条件不断放宽,人口在迅猛增长,这类城市肯定都面临如何提供更多“租赁房源”的问题。


可以想见,合肥奖励拥有多套房的家庭和个人出租其“多余住房”,带有示范效应,会被相当一批城市学习模仿。当奖励之风盛行之后,未来的房地产税还会惩罚他们吗?


房地产税将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是地方政府未来重要的财源,也是未来城市竞争的主要武器。未来国家层面只会对开征房地产税给出一个法律框架,各地人大根据本地情况来制定细则。


如果一个城市惩罚拥有多套房的家庭,相当于驱赶最有价值的“税源”。这些家庭可以卖了房子走人,去房地产税宽松的城市。


未来越是经济发达的城市,地方政府越不缺钱,你让他们动摇自己的“税基”,去惩罚城市里纳税最多的家庭(买多套房的,就是纳税最多的),以降低自己城市的竞争力,这可能吗?


从招商引资的时候,各地竞相减税来看,未来很多城市会把减免房地产税当做政策利好用的,以吸引更多的人口和企业迁入。


所以,除了极个别城市之外,绝大多数城市不会有“累进制、惩罚性”的房地产税,绝大多数中西部的县城、城镇甚至可能不会有实质性的房地产税。


哪些“极个别的城市”可能会有累进制、惩罚性的房地产税?或许只有北上深,甚至只有北京一个城市而已(当然,北京也可能不这样干)。


转自:凤凰网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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