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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7 报纸抢先看

人民公安报3版

仪征以“工匠精神”精耕细作社区警务

群众熟悉率提高到92.12%,可防性案件发案量下降30.68%

□本报记者 赵家新 通讯员 张小峰

  江苏省仪征市公安局连续5年将社区警务作为公安中心工作来抓,从警务规范、创新管理、问效平安等多个方面抓巩固、抓提升。在多重养分灌溉下,该市的社区警务工作越来越精细,群众熟悉率测评值提高到92.12%,与此同时可防性案件发案量下降30.68%。

  “我们的指导原则就是用匠心谋工作,以基础筑平安,鼓励社区民警扎根社区、扎根基层,不断提高治安防范水平。”仪征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苏晋说。


初心不改五年强基

  “基础工作没有捷径,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坚持下去。一以贯之,才能日久功成。”仪征市公安局副局长徐成运分管基础工作,对全局推动社区警务的情况如数家珍:“2012年制定社区警务八项规定,2013年推出社区警务六项规范,2014年组织‘四个一’活动和‘五小’工程,2015年、2016年先后组织开展群众安全感、警民熟悉率‘双提升’活动和社区‘微警务’工作,连续5年坚守社区警务改革初心,社区警务运作规范日趋完善,首要好处就是社区警务有人做,推动了社区民警想做事、会做事、做成事。”

  据了解,仪征市公安局对省公安厅关于社区警务“两个就地、三个必到”(社区民警下社区就地着装巡逻、就地接处警;社区发生案事件、抓捕犯罪嫌疑人、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区必到现场)规范要求进行细化和延伸,通过对机制、场所、力量、保障、运作、工作职责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明确不安排社区民警参加白天的值班备勤,不随意抽调社区民警参与破案抓人、一般突发事件处置、大型活动安保以及其他离开警务区的非警务活动。在此基础上,他们积极推广社区警务、巡逻防范、先期处警“三位一体”勤务模式,规范社区民警带队巡逻、就地接处警、社区发案必到现场“三项制度”,实行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

  仪征市公安局在全市划分83个警务责任区,设置统一外观标识的警务室,84名社区民警全部配发标准单警装备和警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解决其在警区工作时就餐问题。同时,该局印发《社区警务工作手册》《社区警务一本通》明确工作流程,为社区民警明责、减负、增效。


匠心独运基础升级

  大仪镇路南村村民王辉对社区民警的熟悉有一个过程:“前些年我手机上经常收到社区民警的短信,虽然也见到过民警,但毕竟还是少数。这几年不一样了,送孩子上学看到警察站在门口维持秩序,上班看到警察过来走访,晚上回家看到警察带队在小区周边巡逻,让我们老百姓特别放心。”

  王辉所住的路南小区入口处摆放了一个社区民警的真人秀模型,上面除了社区民警照片,还有电话号码、微信二维码等信息。根据上面的信息,群众随时都能联系上社区民警。像这样的真人秀模型,全市各小区进出口、重要场所醒目位置已经摆放了1422个。

  记者了解到,仪征市公安局要求社区民警坚持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制定《信息化条件下社区警务工作奖惩办法》,鼓励民警积极探索、创新管理,将传统老做法和创新好思路进行融合,基础工作得到升级。截至目前,除全市层面上的社区民警“真人秀”和“高峰岗”“微电影”“招标警务”“双长双体验”等活动载体外,社区民警中也涌现出“小明讲故事”“法制大讲堂”“流动警务室”“农忙警务”“警务手机报”等一系列特色警务做法。


厚积薄发基础问效

  “坚持社区警务改革实践,两年前就已经从测评数据中感受到了警民熟悉率、群众安全感的有效提升。”仪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秀朝介绍:“现在,基础工作促进防范水平提高的效果也越来越明显。2016年,全市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30.68%。”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仪征市公安局做实社区警务基础工作取得的效果远不止减少案件一项。在寄递物流管理上,该局组织社区民警强力推进寄递行业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个100%”制度落实,全市寄递网点全部实现公安机关备案列管,从业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实名制登记率达95%以上。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方面,将社区民警联系方式、房屋出租户二维码及相关法律规定等元素组合在一起,创新推出“出租屋二维码门牌”,实现信息系统与二维码自动关联、日常服务管理由“面对面”到“键对键”的改变。在群防群治方面,借助社区“微警务”平台广泛发动,吸引1万余人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形成了社会力量与公安机关共同推动平安创建的良好局面。


人民公安报5版

屡次求见面无果,男子在女友家点燃衣物泄愤,虽有扑救行为但仍造成20余万元经济损失

这种行为涉嫌失火罪还是放火罪

□吴劲松 叶立伟

案情介绍▲▲▲

  江苏泰州籍人员谢某、张某之间存在感情纠葛。2016年12月19日晚,谢某赶到张某位于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的家中。张某不在家,谢某独自在张某家中喝酒,期间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张某要求见面均遭拒绝。“再不见面就烧衣服床单”,谢某见吓唬也没效果,就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张某的衣物。眼看火势越来越大,心虚的谢某赶紧扑救,但为时已晚。最终,谢某的行为导致张某房间的衣物、家具等物品全部被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谢某被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民警抓获。


意见分歧▲▲▲

  围绕谢某的行为,以及实际造成的危害后果,侦查人员对该案的定性有两种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某吓唬要挟张某的行为,尽管客观上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但是主观上对放火行为持过失心态,其行为构成失火罪,应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种观点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某的行为主观上有放火泄愤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放火的行为。他的行为足以产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结果,并且造成了事实上的重大财产损失,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理评析▲▲▲

失火罪与放火罪的罪名释义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共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

  失火罪与放火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与火灾有关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首先,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该罪。放火罪则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成立。

  其次,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

  再次,主体要件处罚年龄不同,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才能构成;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最后,主观罪过形式不同。放火罪由故意构成,失火罪则出于过失。这也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

  当然,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性质的认定,有时也会发生过失犯罪转化为故意犯罪的情况。如,某人在仓库吸烟,无意中将未熄灭的火柴头扔到草堆上起火。这时行为人本应奋力灭火以避免火灾的发生,而他却扬长而去,漠不关心,放任火势蔓延,致酿成灾。这里行为人开始只是无意中将火柴头扔进草堆,并非故意,本应认定为失火行为,但由于其先前的失火行为已经造成火灾的危险,行为人就负有灭火、消除危险的义务。在其能够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明知不灭火可能造成火灾,却不予履行灭火义务,而放任火灾发生。这时行为人主观罪过已转化为间接故意,因而构成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放火罪,就不应再以失火罪论处。


主张观点和认定依据▲▲▲

  结合犯罪构成要件及主观心态和案件办理过程中掌握的犯罪事实,笔者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某的行为构成放火罪,应以放火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谢某客观上实施了放火的犯罪事实经过十分清楚,争议的焦点就落在对犯罪嫌疑人主观心态的认定上。依据刑法规定,放火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嫌疑人谢某使用打火机点燃衣物时,是以作为方式实施放火的行为。对于谢某点燃衣物行为的心态是否存在故意,要具体分析。犯罪嫌疑人谢某酒后点燃衣物,尽管有灭火行为,但事后仍然继续饮酒,放任火势蔓延。结合案发环境(高层建筑)分析,根据刑法评价,行为人此时应负有消除现实危险的义务,但谢某并未将火灭掉,而是继续饮酒,导致自己不省人事,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其本人也因酒后无法自救被火灼伤送医院急救,其行为客观上构成了放火罪的不作为犯罪。在警方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谢某交代,他明知自己实施放火行为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的危害,却放任危险发生,在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

  同时,犯罪嫌疑人谢某为了达到与张某见面的目的,以放火相威胁,并实施了放火的行为,其行为具有报复、泄愤的主观故意。在衣物被点燃后,他尽管实施了灭火行为,但并不影响放火罪的构成,造成了实际危害后果。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谢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涉嫌放火,应以放火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犯罪嫌疑人谢某因涉嫌放火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作者单位: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


人民公安报4版

缺签注,老人无法祭拜父亲出妙招,民警助其实现夙愿

 □吴劲松 叶 丹

  “等了十几年,今年我终于可以去台湾为父亲扫墓了。”3月22日上午,江苏省靖江市70岁的丁永奇老人从江阴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中心民警手中,接过办理了个人自由行旅游签注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激动地托在手里看了一遍又一遍,老泪纵横。

  据了解,丁永奇还在襁褓中的时候,父亲便去了台湾。直到1982年,34年杳无音信的父亲才通过书信,与他和母亲取得了联系,并且于1984年回大陆探亲。

  2000年,丁永奇的父亲在台湾病逝。父亲去世后,丁永奇在台湾没有了直系亲属,因而不能办理探亲签注,只能办理个人自由行旅游签注。因为靖江还没有开通此项业务,丁永奇如果要前往台湾祭拜父亲,手续较复杂。

  2011年,丁永奇因病手术,身体大不如前,前往台湾祭扫父亲的愿望与日俱增。今年2月28日,丁永奇再次来到靖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希望能办理手续。受理民警了解到丁永奇的情况后,决定帮助老人实现心愿。尽管当地无法办理,但民警了解到,江阴市开通了此项业务。丁永奇在江阴有亲戚,他曾经长期在江阴务工,符合办理居住证的条件。

  因丁永奇行动不便,靖江民警当即决定驾车带他前往江阴办理居住证。3月22日,民警再次驾车陪同丁永奇来到江阴,办理个人自由行旅游签注相关手续。工作人员为他加急办件,仅1个小时老人便拿到了签注。


人民公安报3版

苏州甪直派出所:

“律师驻所”协助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记者 邹 巍 通讯员 李 路 王红燕

  去年3月,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甪直派出所推行“律师驻所”机制,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由律师全天候电话解答法律咨询,并与派出所民警一起进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同时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截至目前,律师驻所值班48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42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63起,成功化解49起。

  “矛盾纠纷调解占派出所日常接处警量的33%,大量警力牵扯其中,而不少群众对调处结果不满意。引入‘律师驻所’机制,让律师配合民警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依托法律专业资源优势,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效率和成功率。同时,通过律师提供专业、权威的法律指导和援助,加强日常接处警中的普法宣传,尽可能减少矛盾纠纷的出现。”甪直派出所所长孙林荣向记者介绍。

  日前,菜场经营户张某的儿子玩耍时不慎打翻了经营户孙某的菜摊。孙某追赶张某的儿子时,却被张某的儿子打了耳光,随后,孙某报警。在调解过程中,律师与民警一起向双方阐明了法律关系和赔偿内容,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据介绍,甪直派出所引入“律师驻所”机制以来,还组织了3次法律讲座,对派出所民警和辅警进行法律培训,有效提升了民警和辅警的法律水平。“随着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驻所律师职责范围和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从而更好地解决派出所民警‘单打独斗’处理矛盾纠纷的局面,能够释放出更多警力投入到打击违法犯罪等‘主业’上来。”孙林荣说。


人民公安报4版

江苏建成办理出国(境)证件20分钟服务圈

417家出入境受理点将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本报记者 赵家新 通讯员 万 森

  “不仅受企业家欢迎,老百姓也开心,现如今农民出国旅游是常态,办身份证的时候顺便就能办护照。”江苏省仪征市陈集镇政法书记张文明说。去年,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把受理点设到了陈集镇,让陈集镇工业集中区的企业家和老百姓拍手叫好。

  与张文明有同样感受的,还有昆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刘晖。在出入境岗位工作了近十年,如今,他最大的感受是“办证量越来越大”,经常还有在上海工作的江苏人来昆山办理护照。原因很简单:江苏省内异地可办护照且只要10个工作日。“如果不想来回奔波,还可以选择快递邮寄。”刘晖说。

  通过“服务触角延伸”打通办证服务“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积极创新服务手段和载体,以网格化服务格局为切入点,大力推进“优精美高”窗口建设活动,打造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样本。


    网格化,打通办证服务“最后一公里”

  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局长赵忠俊告诉记者,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就是全面推进出入境县(市、区)受理点和派出所受理点建设,将原来市、县两级拓展为市、县、乡三级,进一步延伸了服务触角。他说,如今江苏已基本建成办理出国(境)证件15分钟至20分钟便民服务圈,覆盖全省的网格化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将政府的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截至目前,江苏省已建成使用出入境受理点417家,较2015年增加32.8%,较2014年增加近3倍,仅2016年就新增出入境受理点103家。

  淮安市洪泽区老子山镇距离洪泽区中心80公里,辖区居民以渔民为主。之前,渔民要办护照,需上岸后来回奔波几百公里。自从老子山派出所设立了出入境受理点,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证,免去了来回奔波之苦。

  地处宜兴的江苏俊知集团是一家在香港上市的企业。这些年,集团高管郝广允和同事们没少跟出入境部门打交道。他说,公司是科技型企业,员工交流学习的频率高,好在宜兴市已建起了7家出入境受理点。“6个大镇都设了受理点,十几分钟车程就够了。”郝广允说,“以前填表都要自己动手,现在拿身份证在机器上扫一下就OK了!”


    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

  “抢笔、抢纸、抢浆糊,填表格真是费劲!”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民警朱曦对几年前拥挤的办证景象历历在目。他回忆说,暑假出境高峰期一天就有2000余人等候办证,一大早还没到上班时间,就有人从铁闸门外伸手要表格。“现在好了,手指点点,直接打印出来,几分钟内就完成了申请。”他说。

  2015年起,江苏出台办理护照无需提交户口簿、证件无需复印件等人性化举措。“复印一张一元钱,一年就省了几百万元。”赵忠俊说,“智能化网络时代,提供二代身份证,所有资料都能调出来。”

  此外,江苏各市出入境部门均已开通“微警务”服务平台,预约办证、进度查询、签注申请等功能一应俱全。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还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投入使用自助填表机,申请人通过简单操作即可打印申请表,实现了受理自助化。而南京、常州、苏州部分出入境受理点还配备港澳通行证自助签注机,实现赴港澳签注从申请到取证3分钟办结。

  搭建微警务平台,通过掌上“微”窗口带动民生“大”服务,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16年,通过微警务平台预约办证的南京市民达2.59万人次。


    人性化,改革背后的理念更新

  数据显示,江苏省内群众出入境办证量连年大幅增长,办证总量位于全国前列。2016年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中心制证量(不含签注)约321万本(张),是2011年中心成立时业务量的2.3倍。

  为满足群众需求,江苏公安出入境各受理点统一实行“一站式”服务模式和“6+1”作息制度,周一至周六正常受理群众办证申请,周日受理急办证件申请,节假日提前公布办证时段,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证。同时,他们为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等紧急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对于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众,提供上门办证服务。

  巨量的需求,同样让一线民警面临许多难题。为了寻找破解之道,2014年,江苏省试点在派出所设置出入境受理窗口,一批对出入境业务熟悉的民警到派出所开展工作。随着织网布点工作的逐步开展,江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立足实际,在建章立制、业务受理、队伍管理方面逐步探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受理窗口多,流程规则更透明。”赵忠俊表示,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设立后,证件受理效率大大提升,老百姓等待时间大大缩短,同时解决了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警力不足的难题。


    专业化,制度建设的活水源头

  基层受理点数量的迅速增长给出入境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做到警力下沉、专警专用,如何挑选骨干、增编扩容,如何蹲点辅导、跟班作业?

  “标准要求措施必须一一落地,而且有一个明晰的载体,才能纲举目张。”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政委谢树琴对记者说,全省出入境管理部门“服务优、业务精、环境美、效率高”的“优精美高”窗口建设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

  在“优精美高”窗口建设活动中,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态势、辖区人口分布、现有网点基础等因素。其中,苏中地区挖掘潜力、科学布点,进一步织密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质量;苏南地区在警务智能化、服务人性化方面寻求突破;苏北地区则根据乡镇地区地广人稀的特点,在受理点建设上向资源要素集中、人口吸附力强的中心乡镇倾斜。

  小成本大收益!正如张文明所言,现在陈集镇的出入境受理点不仅方便了本地,还辐射周边3个乡镇近15万人,已成为吸引投资的一张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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