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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被关押了五年多的科学家,他原本可以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

张箬涵 张箬涵 2020-02-03

山东孙夕庆博士被关押1277天后被释放,华为前员工被关押251天后被释放,两起案件均因证据不足不予起诉,无罪释放,两人也都获得了国家赔偿。

箬涵觉得现在被审判前的羁押,也就是刑事强制措施有被滥用的趋势,一些民事纠纷有被为的向刑事化的发展。

这种审前长时间羁押会加大各项成本,对于社会危害性小的经济纠纷完全可以对嫌疑人取保候审。

如此滥用拘押强制权,最后被判国家赔偿,某种意义上,难道不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吗?

因为司法机关的违规违法,使个人失去了自由,失去了为社会创造价值的机会,同时,国家也要做相应赔偿。

这是一种双输的局面,所以一定要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用审判前的拘押权!

本来这篇文章是想以写给最高检的一封建议信为题,我还在手机备忘录上打了草稿,我发现我“飘”了,自从上次写完致聊城纪委的公开信后,现在都敢给最高检写信了!(ಥ_ಥ)

这种写公开信的方式,我个人还是觉得不是一个很好的形式,所以我弃用这种方式。

我选择重新聚焦回具体的案例中,不论是孙博士还是那位前员工都已经被无罪释放。

但还有一个人,目前已经被审前拘押了整整五年多,现在人还在拘留所被关着。

这个人是一名科学家,他是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

李宁,1962年出生于江西南昌,为中国动物生物学方面的著名科学家,国家“973”导向类项目首席科学家。


2007年,时年45岁的他,即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他也是当时中国最年轻的“两院”院士之一。 
2014年6月20日,李宁院士在与研究生们拍完毕业集体照后,被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检察院以配合调查为由带走,之后,检方宣布对李宁予以逮捕,缘由是涉嫌贪污科研经费。 
2014年年底2015年年初,中国工程院停止其院士资格。
2015年4月,松原市检察院就李宁案,向松原市中院提起公诉。
同年8月20日、21日,此案一审,在吉林省松原市中院连续开庭了两天。
2015年8月以后,该案就再无任何进展!
李宁的辩护律师及其家属多次申请对李宁进行取保候审,统统被拒绝了,原因未明
李宁院士已经被关押了5年多,目前还继续关押着,吉林省松原市司法机关不审判、不放人,就这样长时间的拘押着一名科学家,浪费着一个权威科学家最宝贵的学术生命...
李宁院士在被关押前主导着一项国际领先的科研项目,带着一群博士在做科研。
如果李宁院士没有被抓,这个科研项目也许早就取得阶段性成果,然而,李宁院士却在高墙里度过了五年光阴,目前仍然失去自由。
我并不因为他是科学家,就为他说情。
如果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李宁院士确实有违法犯罪行为,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任何人都无法凌驾在法律之上。
但如果李宁院士没有罪,就赶快放人,把他放回去实验室去做科研吧,这种不审不判,毫无说法的无限拘押着一个科学家,到底算怎么一回事呢?
像李宁院士这样级别的科学家,你多关一天,都是国家和人民的损失啊。
曾经中科院15名院士联名”上书“,呼吁尽快审判。而羁押李宁院士的吉林省松原市检察机关丝毫不为所动,也不批准取保候审,就让这样一位科学家身陷囹圄,一天天浪费着学术生命。
一个科学家的科研生涯有几个5年啊?
司法机关长时间拘押着李宁院士,不审不判,这是对人才最大的浪费。
正如孙夕庆博士说的那样:“哪怕能够取保候审,我在外边还能做点正事”。
是啊,哪怕对李宁院士取保候审,至少李院士还能正常做实验吧。
但吉林省松原市监察机关拒绝了李宁院士取保候审的申请,我真的无语了,李宁院士被控告是涉嫌贪污国家科研经费,说到底还是个经济问题,国家法律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
检察院和法院如果认为李宁院士有罪,就赶快调查取证,赶快对他进行判决,这样审而不判,长时间拘押是涉嫌违法的。
因为审判和关押都是有法定限期了,整整拘押了5年多,早已超过了法定的限期!
李宁院士作为嫌疑人,涉嫌的案件属于经济类,不是杀人放火类的恶劣刑事案件,对社会的危害较小,为什么不能取保候审呢?
谁来给个说法,谁又能给个说法?此处弱弱的@最高检最高法˃̣̣̥᷄⌓˂̣̣̥᷅
 长时间拘押涉嫌违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李宁的辩护人袁诚惠律师和邢嘉然律师曾经对记者说:对于李宁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进行延期的,至少已经超过10次。但是在这超过十次的延期时间里,“法院从2015年8月之后,就再也没开过庭。检方或法院,既未补充调查也没有任何新情况、新事由,这实在令人费解。但法律对具体可以延期多少次,又没有具体规定或限定。”
李宁院士的案件就此陷入了停滞,而办理此案的相关司法机关涉嫌违法《刑事诉讼法》,严重超期拘押。
我们假设下,如果李宁院士最后宣告无罪,国家赔偿都是巨额数字,这些税款用到其他改善民生的地方不好吗?一个权威的科学家被剥夺了这么多年自由,谁来赔偿他的科研时间?
正如我开篇所说,这是双输的局面。
而且因为是拘押还不是坐牢,没有亲属探视权,李宁失去自由的五年,除了开庭的时候,李宁的夫人见到过他,而此后,她再也没有见到过丈夫,李宁院士也再没有见到过家人。
李宁院士的团队一直在研究一个国际课题,他被拘押,团队的科研实力大大降低,很多项目停滞不前,被迫放弃。
中国农业大学李宁院士团队一直致力于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开发富含乳铁蛋白、乳清白蛋白、溶菌酶等母乳成分的功能型牛奶产品,希望利用创新科技,为早产儿、癌症患者等特殊人群带来健康。
这些科研成果引起英国每日电讯、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美国福克斯新闻网等众多国际著名媒体的跟踪报道,这些媒体惊呼“‘人乳化’牛奶来了”。
最近,该团队又有新的研究进展,向大规模生产“母乳”的梦想迈进了一大步,有望打破发达国家对这些功能蛋白的垄断
李宁院士研究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上面是引用的几年前的媒体对李宁团队研究报道。
如果李宁院士没有失去自由,他的科研将会为国家和人民带来多少福利啊。
很可惜,这样权威科学家就这样被莫名长时间拘押着,这是科学界的悲哀


15位中科院院士联名“上书”
2018年,15位科学界举足轻重的专家院士联名给最高法写信,在信中,院士们这样说:   
“因为工作原因,我们对李宁有过一些接触,对他的为人和学识有一定了解。李宁是我国动物生物科技领域不可多得的领军科学家,在国际和国内都享有较高的声誉……

李宁已被羁押超过四年,距一审开庭也已三年多,竟然至今没有判决结果,只是一次又一次延期羁押,而且相关部门也未批准取保候审。


正如《光明网》评论员文章所说:从法律程序上看,在四年羁押期内审而不判的状况,已超出相关法律规定的最长审限”。
“李宁是党和国家多年培养的动物生物学方面的领军科学家,在动物生物反应器和动物生物育种等领域取得了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但是由于李宁作为领军科学家的长期缺席,目前这些成果及前期投入都面临荒废的窘境,令人惋惜!” 


 “我们认为,如果司法机关有确凿证据证明李宁涉及犯罪,宜尽早依法判决;如果无充分证据证明李宁有罪,自然应该按照法律疑罪从无的规定判决无罪,让其回到工作岗位,参与科技创新,继续为国效力。”
从信中可以看出,李宁院士在生物科学领域的地位,举足轻重,因为李宁院士的缺席,造成众多科研项目停滞,原本在这些领域,我们国家都有可能取得领先的,但是李宁院士失去自由,科研更无从谈起,这是国家和人民的巨大损失啊。
如果李宁院士确实违法了,我们不会多说一句话,他该服刑就去服刑,但现在这个情况,陷入了死局了。15位院士写给最高法的联名信已经过去了一年了,还是毫无进展。
不审不判,就这样让一个权威科学家失去自由,又因为不是坐牢,家属还无法探视,不仅剥夺了李宁院士人身自由,还夺走了属于家人团聚的时光!!!
我们就想问相关司法机构,你们到底还想拘押李宁院士多长时间???
虽然中国工程院暂停了李宁的院士资格,我还是愿意称他一声“李宁院士。”这个曾经最年轻的两院院士,原本可以为国家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的,他原本可以做到!
我也想问一下中国工程院,在没有法院审判李宁有罪的前提下,就停止他的院士资格,公平吗?
写在最后
李宁院士的同事和学生都坚信他无罪,他的律师也是做的无罪辩护。
每年,李宁团队的博士们毕业,他的学生们在合照的时候,中间总会留一个位置,那是属于他们老师的,是属于李宁院士的!

希望李宁院士能出现2019年的毕业照中,坐上那个已经空了很多年的、属于他的位置......
我是张箬涵,专注原创时评文章,山东济宁人,定居在深圳,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曾是一名新闻记者。因写山东官本位的文章被大众熟知,后又因追踪报道聊城“假药”案小有名气。我关注社会民生,遇到不公的事情总爱“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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