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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擎利剑荡浊气 赢得铜城扬清风 ——我市2017年巡察工作回眸

2018-02-14 马晓微 白银日报

2017年市委巡察工作坚决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始终坚守政治定位,深化政治巡察,始终把常规巡察与机动式巡察有机结合,重点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充分彰显了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巡察政治定位


市委切实担负起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委书记必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提出具体意见要求,亲自批示督办重要事项;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每轮巡察都研究解决共性问题。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一对一”听取各组巡察情况汇报,审定问题线索和巡察报告。2017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6次研究巡察工作有关事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听取巡察汇报、督办具体事项18次,为深入推进巡察工作提供了坚强保证。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创新巡察工作,2017年第三轮巡察采取了“一个巡察组侧重一个扶贫项目、定点一个单位,附带所巡察县(区)或市直部门所有单位”的模式,开展了全市扶贫领域机动式专项巡察,通过直接进村入户、查看账目实物、查看现场的方式,深入查找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共发现危旧房改造、退耕还林补贴、易地扶贫搬迁、农业综合开发、社保资金使用等方面问题线索181条。


市县巡察同频共振,加大宣传强化震慑


我市坚持市县巡察通盘考虑、统筹调度巡察人员,综合考虑工作性质、地域等多方面因素,混合编组、跨县编组,交叉巡察,做到同频共振,市县巡察总体覆盖率达到了68%。市委共组建26个巡察组,分3轮对19个市直部门、32个县(区)直部门、22个乡镇街道开展了巡察,对6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了“回头看”。共发现问题线索820条,其中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2条,建议了解关注类232条,建议参考类582条,建议组织处理类4条。县(区)委共组建54个巡察组,对97个县(区)直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235个村(社区)进行了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4222条,其中建议了解关注类668条,建议参考类3554条。今年以来,市县两级通过巡察共立案审查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诫勉谈话14人。


坚持正面宣传营造氛围和反面典型曝光同期发声,有效放大巡察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在白银电视台、白银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发布巡察公告,通报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白银日报》开设“巡察进行时”专栏,广泛宣传巡察的成效。同时,将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责任追究或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后,定期不定期进行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严格规范努力创新,严肃纪律全程监督


严格按照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等环节工作流程,制定了《白银市巡察工作操作手册》,归纳总结了开展巡察需要掌握的30个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了严把“四关”(巡察准备关、巡前培训关、巡中督导关、巡后梳理关)、严肃“三报”(报领导小组、报党委书记、报党委书记专题会)、确保“三到位”(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433”巡察工作模式。“同”字当头,坚持自查与他查共同推进、外部监督与自我监督同台亮相、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步落实、规范操作与自我创新同等重视、全覆盖与“回头看”同时部署、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同向发力,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坚持把牢巡察进驻、报告、反馈、整改各个关口,强化全程监督,让巡察利剑“不走偏”。巡察进驻阶段,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坚持深入巡察组开展全覆盖督查督导;巡察报告阶段,市委巡察办“一对一”审核问题线索和巡察报告。2017年市委巡察办先后开展督导检查26次,审查问题线索和报告52次;巡察反馈阶段,巡察领导小组、巡察办坚持全程参会指导,督促各巡察组一针见血地、毫不掩饰地反馈巡察发现的问题,具体到人、毫不含糊地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巡察反馈的警示教育作用;巡察整改阶段,严格落实市县领导“一岗双责”,在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的同时向市县分管领导同步反馈,督促市县领导把好分管部门关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向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问题整改。巡察办挂牌督办突出问题,严格审核整改报告,对措施不具体、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求重新整改报告,有效杜绝了问题线索“软消化”。2017年市委三轮巡察中,先后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下发整改告知单19份,严格审核整改报告33份,有力推动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我市选调42名副县级纪检监察干部和熟悉纪检工作的领导干部组建巡察组长库,选调市、县(区)财政、审计和纪检系统103名干部组建巡察人员库。秉持“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理念,严防“灯下黑”。坚持奖优调劣,及时调整完善巡察人才库,先后对不适宜开展巡察工作的8名人员进行了调整。坚持巡察组长“一次一授权”,统一制作了巡察组长、组员工作证,每轮都签订巡察干部承诺书。坚持向被巡察单位发函测评巡察人员工作情况,组长、组员互评,巡察办综合评定等形式,评选优秀巡察干部进行表彰。2017年三轮巡察中,先后对4名优秀组长和9名优秀组员进行了表彰,有效督促激励了巡察人员认真履职。

责编 |朱德军  编辑 |徐娟 校对|张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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