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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遇害,是否自己也有责任?

茉莉 法之剑 2021-06-17

近日,留日女学生江歌被杀事件引起了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在网络上,还引发了全民性的

 

在我看来,围绕的中心问题就是:江歌被杀事件的责任究竟应该由谁来负?在此,我想发表一些自己的观点

 

来说江歌被杀事件的原委。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留学的青岛女孩江歌,在自己的公寓门外被人用刀多处刺伤脖子和胸部丧生。凶手是谁?是她闺蜜刘鑫的前男友。 

 


刘鑫与杀人犯陈世峰是一对同居恋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刘鑫请求江歌收留。此后,陈世峰次找刘鑫要求复合,并去江歌住处进行骚扰与威胁。

 

事发晚,陈世峰再次上门威胁。江歌为保护刘鑫,便叫她先进房间,自己与陈世峰周旋。最后,江歌在惨叫声中被陈世峰活活捅死,而躲在门内刘鑫却没有挺身相救

 

针对此事件,社会舆论一方面对江歌的惨死表达了强烈的愤慨,对江歌妈妈的不幸遭遇表达了深切的同情,对江歌妈妈执着地为女儿讨回公道的决心表达了支持。另一方面,又对见死不救,无情无义的刘鑫进行了口诛笔伐的声讨,狂风暴雨的批判,认为她就是江歌之死的罪魁祸首,并应该为此承担负责

 


在此,我要表达我的观点。刘鑫虽然是江歌死亡的导火索,但其实她跟此案件并无直接关系,因为杀人的是陈世峰,穷凶极恶的魔鬼是他,大家应该把所有的指责,唾骂都指向他,才是合合理的刘鑫虽然自私、懦弱、少教,但这些不足以使她沦为无耻的罪人,甚至全民公敌。

 

刚刚,我看到了日本《中文导报》刊登的一篇文章,作者站在日本人的角度,对此事件发表了一些看法。在此,与大家分享。

 

首先,他表示理解江歌母亲的痛苦,但不接受她的某些做法江歌母亲想要寻找刘鑫,应该通过警方,而不应该采取公布她和她家人个人信息这种极端的,违法的行为

 

还有,江歌母亲征集签名,要求处死陈世峰。他认为,这种行为反映出中国至今尚处于儒法结合的时代现代社会,司法应该是独立的系统,人情舆论不能干预

 


同时,他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观点:江歌的死,自己是否有责任

 

目前,舆论普遍认为责任都在刘鑫身上,在法律意义上,真正责任人应该是凶嫌陈世峰,他才是本案的核心与焦点刘鑫呢?她只是在道义上负一定的赔偿安抚责任,但这不是强制

 

另外,他讲到江歌的死亡,其实她自己也是有责任的。日本法律规定,租房和约是和房东以1个人名义签的,就不得留宿他人。江歌让刘鑫来她的租屋一起居住,这个行为本身就不合法,所以,被害者江歌本人也有一定的责任

 

对于他的观点,我很赞同江歌之死,她本人也是有点责任的。首先,交友不慎刘鑫是如此自私、少教的一个人,你怎么就和她成了闺蜜?其次,意气用事。你怎么能一时冲动,凭柔弱的一已之力去对抗丧心病狂的歹徒呢?再有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保护自己都是终生必修课。社会复杂,人心难测人身安全比所有的事情都重要。尤其是女孩子,身在异国他乡,贸然地“路见不平一声吼”,是很危险的。

 


江歌妈妈说这已经不是一个杀人事件了,而是善良之争。如果江歌的善良被被辜负,会人们对颠覆人性的认识。诚然,善良是为人的基本,也是美德。我们教育孩子,都要让他们首先做一个善良的人。但罗素说过:“若理性不存在,则善良无意义”诚然,没有理性,没有原则没有底线的善良,只给自己带来伤害。因此,作为家长,对孩子最好的教育不是让孩子盲目地伸出援手,而是要教他们帮助别人的同时,保持理性,避开陷阱,要教他们在复杂的环境中,学会斗争,远离坏人因为人,常常会利用你的善良,践踏你的善良

 

对于江歌被杀事件,我们对善良正直的受害者表示深切的同情,对执着坚强的江歌妈妈表示由衷的敬佩,也对冷漠自私的刘鑫表示不屑,更对丧尽天良陈世峰表示痛恨,但最终所有情感的发泄都代替不了法律的判决。

 


如今是法治社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依法办事,法律是现代社会,文明国家的根基此刻,我们撇开法律的,本质的探讨,而只对刘鑫进行几乎是全民性的道德轰炸,说明了我们的国人至今还没走出两千多年前,情与法的纠结。

 

关于坏人,他们必将会为自己一时的苟且,而付出一生的代价,这样的惩罚,已足够了。

 

在此,我希望广大媒体在对此事件的报道中,少些感情的因素,少些道德的批判多些客观的,理性的声音

 

否则,真要我们不屑与之为伍的东邻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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