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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奴比疯狗更可恶

法之剑 法之剑 2021-06-17

文|庄志明律师


杭州城管委在1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从本月15日起到12月底,围绕违规养犬和不规范遛犬行为开展犬类专项整治。这次整治将全面排查无证养犬,重点查处不栓犬绳遛犬、不按规定时间遛犬等不文明行为。

 

而昨日,成都也发布了对狗狗的处置公告,对包括中华田园犬在内的22种禁养犬进行收容处置,且还对部分区域限制只能一户养一只狗。

 

现在看来,一场对狗狗的清理运动要开始了。说实话,既然要规范养狗,对狗进行清理整治,必然是要打狗的,这是无法回避的,如果不打狗,整治还咋开展,清理还有啥意义?

 

《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两个规定不仅仅告诉我们关于违法养狗的责任,同时也隐晦地说出了狗奴的定义:狗奴是那些不对狗采取安全措施以及饲养禁养犬的狗主人。这是狭义层面上的狗奴,广义的狗奴还包括纵容狗奴的家伙们。

  

很搞笑的是杭州整治狗行动尚未开始就有一些居心不良之人恶意造谣政府工作人员打狗等行为造成广大养狗人士的恐慌。张馨予等明星也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在微博号召大家善待狗狗,张馨予发博带了“万人请辞抗议杭州打狗”话题,还表示希望杭州一直是那个美丽宁静祥和的城市。大S则干脆发出“在我眼中,杀狗等于杀人”的感慨。

 

这些明星啊,真的会带节奏啊!大S啊,难不成刑法还要设立个故意杀狗罪?你这个智商要充值一个小目标。

 

实际上杭州城管委在发布会上已经明确表示会严格依照《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来执行,法治中国,打狗也是依法的。我就搞不懂了,这些明星动辄囔囔个啥?

 

城市清理养狗,势在必行。对于禁止养的狗,该杀的必杀;对于疯狗更是要斩草除根。

 

《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犬只伤人或致人患病的,养犬人应当将被伤者送至卫生防疫部门诊治,依法负担全部医疗费用和赔偿损失,并由犬类主管部门捕杀或没收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对养犬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没收或者捕杀犬只,对单位养犬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养犬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法规在那里,依法执行就是,养狗就得讲规矩,不讲规矩养狗,该罚款的罚款,该杀狗的杀狗,绝不留情。

 

明星本应是遵纪守法的模范,劝导粉丝们理性养狗,依法遛狗,这才是明星的本分,但个别明星忘记了率先垂范,却干起无事生非、挑逗民意的事,无知,无耻,无理。

 

我倒是要问问狗奴明星们,你真的爱狗等于爱人,你真的反对杀狗的话,你收养了多少流浪狗?tmd光是嘴炮,当一条条疯狗在街上横行霸道出了事,你们掏了多少钱帮助那些被狗咬伤的人的?你们的眼里只有狗和狗奴,却唯独没有那些被狗和狗奴伤害的人们。

 

不要做自私的狗奴,有种就掏钱圈养几百条流浪狗,不要让它们在街上吓唬人、害人。

 

疯狗很讨厌,但比疯狗更讨厌的是狗奴。就在前几天,杭州有个狗奴公然打人,比疯狗还疯狂。疯狗你可以打死,但你不能把狗奴打死,从这个角度说,狗奴的社会危害性比疯狗要大多了。

 

对疯狗,要坚决地打;对狗奴,要坚决地拘。打狗、拘奴并管,清理整治狗的工作才能做到实效,市民才能真正地享受到宁静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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