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美军的军装,你仍然是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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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哥们去吃饭,服务员拿了瓶红酒过来,哥们问:"多少钱?"
服务员:"十八万。"
哥们说:"开、开、开......"
服务员扑通一下开了盖子,哥们又来了一句:"开什么玩笑?"
——引子。
这几天关于华人在海外当兵的事说的很多,作为一个退伍军人,也想来说两句。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很多地方的人最痛恨的不是鬼子,而是伪军。这些穿着鬼子给设计的军装,祸害起中国的老百姓来比鬼子更甚,这些人算是中国人?不不不,我看连人都不算。
到了抗美援朝的时候,有个叫吕超然的华人加入了美军。当志愿军和联合国军的吕超然所部交手的时候,这个吕超然突然用中文大喊了一声:别开枪,我是中国人!
听到有人说中文,志愿军疑惑不已,这短暂的瞬间为海军陆战队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海军陆战队开始还击。
战后,因为一系列的英勇行为和卓著的战功,吕超然获颁海军十字勋章和银星勋章,受到了部下和美国人的尊重——当然,这种尊重是用志愿军的鲜血换来的。
说完了这两个小故事,再来谈谈现在有一些曾经在外军服役的人员在国内社交媒体开始宣扬去国外当兵的事情。也有很多人来问我,贼老师你有什么看法?
我的看法就是:我尊重你个人的选择,但是要替老外征兵就请去你妈滴。
你拿着中国的护照,不远万里跑到国外去体验军旅生涯没人拦你,但是你还要呼朋引伴帮着外军吆喝是不是有病?
有人又要问了,贼老师,你这是双标啊,当年白求恩也是不远万里拿了加拿大的护照来帮我们啊。。。
首先,在爱国主义这个事情上,我一向挺双标的;其次,白求恩是帮着我们打鬼子,不是帮我们打加拿大人,所以不能算是加奸,也就是说并没有双标。
我的朋友里有在海外服役过的,作为人生的一种经历,我觉得这个没什么问题,但是你不能跑到中国来宣扬加入外军有多么多么牛逼,你可以跟我吹你当年玩过哪些装备,参加过哪些实战,我也会报以礼貌的微笑,毕竟朋友之间可以求同存异,可如果你要拉着其他中国人去国外当兵,对不起这朋友算是当到头了。
美军是募兵制,给的钱多,而且入伍后拿绿卡、入籍都有优惠,作为一份工作挺好的,想去就去吧。至于说枪口对谁,那不是废话么,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你既然穿上了美军的制服,不听上级命令还行?要是中美交战,你枪口不对着中国人家就该枪口对着你了。各为其主这个很好理解,而且也没什么好怪的。
但是:你枪口对着我的时候还要我拿你当中国人,你当我二百五么?
吕超然屡获殊勋,是因为卖中国人卖的彻底,都说互联网是有记忆的,那么人更是有记忆的。有这样的前车之鉴,还要我们在战场上手下留情么?
当年林冲要上梁山入伙,王伦让他立个投名状,就是随便找个人杀了。作为美军队伍里的少数族裔,想要出人头地,没有投名状怎么行?于是“同胞”的血自然是上好的材料,自古以来人血的馒头,都是香喷喷的。
在那些不见硝烟的战场上,骆家辉、赵小兰,何曾对中国人手软了?以华抑华,美国人玩的那叫一个666。所以如果兵戎相见,只要军装不同,我一定会先干挺你这种华人面孔的。
穿上美军的军装,你还是我的朋友,但是战场上我绝不留情;如果你要替美军或者外军征兵,那就割袍断义吧。
又回想起陈佩斯和朱时茂演过一个经典小品,叫《主角与配角》,里面陈佩斯一句台词颇为经典:叛徒,神气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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