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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被偷倒赔300元:勿以恶小而不惩!

法之剑 2021-06-17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警花说警事 Author 警花猫猫


        今天,“农民西瓜被偷还要倒赔300元”的新闻在网上发酵引发大量关注和不少争议。

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报道:河南瓜农庞大哥家承包了200亩地种西瓜和玉米,经常有附近的人在瓜熟后前来偷瓜,庞大哥多次报警都未见效。近日,两个女子开着三轮车来偷西瓜,偷了满满一车,庞大哥在与她们拉扯时,一女子的膝盖擦破流血并报了警。民警协调让庞大哥赔偿300元医药费,这让他十分委屈,称“以后偷瓜都不敢拦了”。

        针对媒体的报道,当地警方在官方微博@平安淇县 上发布了相关情况通报。通报第一段详细回顾了媒体的报道(笔者认为废话太多),第二段给出了事件的处理结果:媒体报道后,当地很重视,对“摘瓜”人宋某及其女儿进行教育训诫,并退还了之前的300元。通报中还指出派出所民警帮助庞某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设醒目标语提醒劝戒随意摘瓜行为。

        从通报中基本可以看出以下几点:一是当地警方对于媒体的报道并没有否认;二是宋某及女儿偷瓜的行为确实存在;三是当地认为前期让庞某赔偿宋某300元的调解方式存在错误(否则干嘛要退还);四是对处警行为是否存在不当缺少说明。

(说了多少遍了,这种颜色的通报实在让人不舒服)


        也许当地认为这事就这么处理完了,没想到通报发出后,可远不止当地电视台报道这么简单了,而是引发了全网广泛关注。就连人民日报海外版@侠客岛 都发表了评论。

        这事说白了,就是和稀泥处理事情给闹的。虽然我相信民警在处理的时候也有些无奈,处警现场到底是什么样咱也不清楚,偷瓜人是不是因为摔伤了就得理不饶人也不好说。但是大热天的,为了几百块钱就想息事宁人,也许就是处警民警的心态。

        从目前的舆论情况来看,网民质疑最多的就是当地在通报中将“偷”瓜表述为“摘”瓜,摘和偷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另一点就是阻拦偷瓜贼的行为错了吗?如若不是刻意造成对方受伤,于情于理于法都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这事,也在提醒我们,和稀泥式执法可能越来越没有市场了。稍有不慎可能会酿成网络舆情,亦会让执法者承担后果。


犯罪心理学里,有个著名的 " 破窗理论 ":如果一栋楼有扇窗户破了,要早点修好它,否则接下来发生的,将是更多窗户被打破,甚至会酿成非法闯入、纵火等更加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说,如果放任不良现象存在,就会诱使人们效仿,乃至变本加厉。我们常说要 " 防微杜渐 ",其实就是要用行动来做补好破窗的人。
近期,一连串身边 " 小恶 "频频登上了热搜榜单,从" 高铁抽烟 " 到“火车霸座”,从拉扯方向盘到殴打司机,从因情感纠纷高空抛刀到保时捷女掌掴司机等等,这些冲击三观的“小恶”引发热议。讨论中,少有“雨我无瓜”的围观者,更多是呼吁严惩的守法公民。
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比起大要案件,偷瓜确实算不了什么大事,在农村来说也可能是常事,但是面对那些庸常的小恶,我们决不能做旁观者,也不能和稀泥。对小恶,除了依法惩治的态度外,响应的速度同样关键。在以往,一些小恶事件曝出已久,依法处置的结果才姗姗来迟,正义的速度,赶不上 " 毁三观 " 事件传播的进度,如此这般,舆论不能接受。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恶小而无视、勿以恶小而不惩,应当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小恶厮磨,人心污染;小恶不惩,必成大患。公安机关的一对铁拳,是为守护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公平正义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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