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港四人帮”的陈方安生、李柱铭,从“修例”的倡议者到“反修例”的头目,受了什么刺激?
文|庄志明律师
今天本来准备休息休息的,刚看到人民日报的一个微博,顿时又来了动笔的兴趣。
且看人民日报的这个微博:
【起底祸港分子】当香港年轻人被煽动上街冲击警察、骚扰旅客时,有些人却在高级餐厅享用美食,和外国“军师”一同指挥年轻人“冲锋陷阵”。而他们的孩子,却没有一个走上街头。黎智英、李柱铭、陈方安生、何俊仁,央视视频揭秘祸港分子。
黎智英、李柱铭、陈方安生、何俊仁,统称“祸港四人帮”,如今正被越来越多的人知晓,这是件很好的事。此前“法之剑”微信公众号也曾写过此方面的文章陈方安生,从励志榜样到港府高官再到祸港精蝇的人生历程……,收获了十万+阅读量,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民众对“祸港四人帮”有了认识并期待更多的了解。
俗话说,擒贼先擒王,香港暴乱表面上看是口罩党、废青们的为非作歹,根子里却是美英黑恶势力及其走狗“祸港四人帮”唯恐中国不乱,妄图在香港乃至大陆颜色革命。
之所以看到人民日报的这一微博,触动了我写作的灵感,是因为我瞬时联想到毛泽东同志在1938年10月《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里的一段话:
“共产党员应该随时注意那些奸细分子,用真凭实据揭发他们的罪恶,劝告人民不要上他们的当。共产党员必须提高对于民族奸细分子的政治警觉性。共产党员必须明白,揭发和清除奸细,是和扩大和巩固民族统一战线不能分离的。只顾一方面,忘记另一方面,是完全错误的。”
这段话如今在香港问题上一样适用,我们要形成广泛的统一战线,这是必须的;但在形成统一战线的过程中,也要“揭发和清除奸细”,不能为了形成统一战线,而对卖国的汉奸姑息迁就,对汉奸的姑息实质上就是鼓励卖国。姑息汉奸的思想和做法千万要不得。
当下,用真凭实据揭发和清除奸细,大有必要,势在必行。
近日有港媒爆料,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政治部主管Julie Eadeh与黄之锋等乱港分子在金钟密会前,曾和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秘密会面。这就是“祸港四人帮”的真实面目。
陈方安生是个是啥东东前面已有提及,按下不表,今天说说李柱铭。
李柱铭是香港民主党创党主席,香港大律师,被香港政界斥为“现代吴三桂”,亦有“政棍”之称,他如今光鲜的头衔是“祸港四人帮”。
他鼓动香港青年上街暴乱,自己的儿子却留英娶豪门之女。此次香港暴乱,李柱铭怂恿和鼓动香港青年走上街头,但他的儿子从来没走上街头,这就是李柱铭的精分。人家的孩子是炮灰,自己的孩子是块宝。
李柱铭的精分还有:
20年前的1998年,香港出现了两宗轰动社会的刑事案件,一宗是德福花园的“五尸命案”,另一宗是“张子强案”。两宗涉及港人的案件均在内地法院审理,李柱铭因此提出议案,促请特区政府尽快就内地和香港移交疑犯的安排与中央政府进行商讨及达成协议,“恢复港人对特区司法管辖权的信心”。
简单说他的想法,就是扩大香港的司法管辖权,希望将内地的涉港案件移交给香港管辖。作为一名律师,李柱铭挺会算经济账的,像张子强这样的案子若是放香港管辖,他接案件的话,肯定会赚个盆满钵满的律师费。
非常可笑的是,第一个敦促特区政府去和内地谈移交逃犯协议的,正是如今“反修例“”的头面人物李柱铭。而时任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现今另一个“反修例”人物陈方安生则接纳了李柱铭提出的修例要求,承诺尽快修改法例,早日与内地达成移交疑犯的司法互助协议。
20年后的去年2月,香港居民陈同佳涉嫌在台湾杀害怀孕女友后潜逃回港,逃脱法网,特区政府为之触动,今年因此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以堵塞现有法律制度的漏洞。按理来说,这一做法完全符合1998年李柱铭提起、陈方安生附议的议案精神的。
但,李柱铭变脸了,此番突然变脸,原因在下面。
香港特区现行的《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移交逃犯不适用于香港以外的中国其他地区,按照香港实行的属地管辖原则,香港法院对台湾杀人案件也没有管辖权,要把此案凶手移交台湾受审,就需要修改现行法律,允许香港与台湾地区开展移交逃犯和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个案合作。
为此,特区政府提出修订建议,拟将内地、澳门、台湾等中国其他地方纳入移交逃犯法律范畴。特区政府明确表示,修例主要针对犯了《逃犯条例》订明的严重罪行的逃犯,不符合“双重犯罪”原则的不移交、政治罪行不移交、死刑犯不移交,对普通市民没有影响。
1998年,李柱铭、陈方安生这对狗男女当时只想到从大陆“引渡”罪犯到香港,没想到从香港把罪犯“引渡”到大陆。毕竟在20年前,大陆的经济及司法水平和香港是没办法比的,香港趾高气昂,没想到大陆今后也会有移交管辖的要求和话语权。即使想到,也没有想到大陆方面会对等“引渡”,违背了当初他们原先想象的那么简单的事。
这回,李大律师不干了:想把逃犯从我这地盘上弄走?没门。他只想让逃犯移进香港,不想让逃犯移出香港,只进不出,这是什么精神?逃犯移出香港,李大律师就赚不到钱了,这自私自利的人品也太差了。在李大律师眼里,每一个逃犯都是闪闪发亮的金元宝啊,金元宝能旁落他人?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有个“望北楼”(现实中的名称叫四季酒店),是一家香港的酒店,大陆很多的犯罪分子都喜欢逃到这里。为什么要逃到这里呢,因为香港和大陆没有逃犯移交协议安排,大陆的犯罪分子逃到这里,不会被移交大陆,这就算安全了。
“望北楼”来的逃犯多,信息掮客也集中,出处不如聚处,越是这样,“望北楼”生意越好。逃犯集中、藏污纳垢之地,对于律师来说倒是一个发掘财源的温柔富贵乡啊。如果大陆逃犯逃到香港,可以顺利被遣送回去,谁还往香港逃?
所以说,李柱铭们口吐白沫地说“反修例”是为了香港公民,修改法律会破坏“两制”,港人随时随地成为砧板上的肉,甚至连外商、访港游客等的人身安全都毫无保障,这些说辞全是大忽悠,本质上还是为其个人利益着想,保住他在香港的“金元宝”。
李柱铭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不惜投靠美国邪恶势力,煽动香港青年以激进和暴力的手段对抗政府,6年前成为“占中”头目,6年后又成“反修例”头目,可谓十恶不赦,其心可诛。李柱铭真的为了民主法治,为了香港居民,为什么不以身作则地要求自己的儿子也参加游行示威?
李柱铭身上粘上了毛,比猴子还精,知道诉求无理,乱港行为是违法的,让自己的儿子置身事外,以免参与其中招致风险和秋后算账,这老东西坏的很。
反暴力,救香港,人人有责。香港同胞们,团结起来,同仇敌忾,对李柱铭这样的乱港分子、卖国汉奸,必须予以无情的揭露,彻底的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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