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高校又见强奸教授?先别着急定论,让警察调查再说

法之剑 2022-11-27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河堤中路 Author 河堤中路



一个女生哭诉的音频曝光,说华南理工大学一个教授强奸了很多人,我听到了视频,很失控的感觉,有点歇斯底里。这是10月9日的网友爆料:现场录音中,一名女生哭喊道:帮我伸张正义,他强奸了很多人。


当晚22时16分,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中心微博发布通报,学校收到关于王雨磊不当行为举报后,展开调查。现已查实,王雨磊严重违背教师职业操守,予以解聘。


应该说,学校的回应还是比较快速的,这点必须该鼓励给与鼓励,但是,通报也反映出三个问题,第一,严重违反师德的事实是什么?没说,第二,是不是构成强奸罪没说,第三,学校用了一个几乎废弃微博发布,也表达出学校的心态。


其实,这个套路玩的真没啥必要,学校发通报的账号就是基本废弃的账号,为啥这样说?因为这个账号上一条微博,2019年5月14日,倒数第二条微博距离今天4年半了,用这个微博发这个消息,可见学校领导绞尽脑汁想出来的办法,但是这不是自欺欺人吗?你以为用这个账号发通报就不会上热搜了吗?



还是建议学校积极面对吧,用你们的官号通报,且报警处理,反正已经很丢人了,就在丢人中为学生做一回主,挺直腰杆,依法处理,不纵不枉。 


其实,我对这个强奸案是质疑的。现在很多性侵案的调查程序是错误的,理论上,有人举报强奸,就应该警方调查,然后学校根据警方调查结论,做出处理。而不是学校代替警方处理。


像这种强奸指控,一定是要报警的,最后的结果,两种可能,第一构成强奸,这是触犯刑法,第二不够成强奸,但发生性关系,这是违反师德。


从目前的发生的案例看,大学生此类问题,有些舆论愿意用诱奸或者骗奸这两个词,尽管不是法律名词,但表达相对比较准确。被诱而奸,被骗而奸,但很难认定被强而奸。


诱奸通常是老师许以某种承诺,或者以恋爱为名,发生关系,这种情况,一般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一般女性发生关系时是自愿,没有得到许诺而指控强奸的案例是有的。这种情况,一般按照违反师德处理,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说,一个大学老师强奸了很多女学生,一般不可信,如果说,诱奸或者骗奸,可能更接近事实真相。


根据网上反转经验,不要先入为主,还是让子弹飞一会,本案具体什么情况,还需要警方调查处理。最后以警方通报为准,因为毕竟是强奸案,先看看警方是否立案吧。



给当地的舆情建议是:

1、学校配合警方做好教师的调查工作。

2、根据事实,做出对教师的处理决定,。

3、通报除了处理结果之外,违反师德事实也要发布,比如,到底与几名女生发生关系,他们是什么关系发生关系,老师到底是不是强奸,警方的调查结论是什么。

4、这事已经成为热搜新闻,建议警方调查,给出结论。

5、学校不要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唯有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6、这事肯定发酵,和稀泥,最后容易把黄泥搞进裤裆里,说不清道不明,已经发生了,就勇敢面对。

7、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无往不胜。

大学生猝死,同情理解家长心情,但是必须替学校辩护几句

懂王生病,不许高兴?

特朗普高兴坏了,随后一个动作快得像一道闪电!

高管性侵养女案,快见亮了,星星本尊第一次曝光,南风窗道歉是否写完?

中国有高人:及时出手,掐住美国七寸,细说TIKTOK背后的奥妙。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