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2234万,而是496万,张玉环案国家赔偿确定,别被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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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案,到此结束了,张玉环坐冤狱26年 获国赔496万。看官方通报,传递有几个信息:
1、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赔偿协议。
2、10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
3、依法决定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支付赔偿金4960521.5元。
4、2020年9月2日,赔偿请求人张玉环以再审改判无罪为由,向赔偿义务机关江西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江西高院充分听取了张玉环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的意见,并与赔偿请求人张玉环及其委托代理律师进行了协商,于10月12日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
5、赔偿金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商定,综合考虑了张玉环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此前,我曾经分析过本案可能的赔偿金数量,我分析480万到500万,而张玉环索赔2234万,有点出乎意料。
2234万赔偿,这是张玉环真正付诸行动的申请赔偿,也是张玉环平反后,关于赔偿的第三个数字也是倒数第二个数字,同时,我们也发现,张玉环换律师了,我估计因为新律师给出这么高的赔偿金计划,张玉环才这么选择,只不过,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律师费怎么计算?
张玉环赔偿第一个数字是700万元,不到这个数字的三分之一,是帮助张玉环平反的律师提出的,稍微稍微多一点,但总体靠谱。
张玉环赔偿第二个数字是458万,这是媒体采访一个不相关的律师提出来的,多少有点保守,尤其是精神损害赔偿要的有点低。
我综合分析判断,480万到500万。
这次国家赔偿496万,比较靠谱,张玉环方也认可这个数字,那么怎么看这个国家赔偿呢?
第一,多少钱都换不来逝去的9778天的青春。
第二,496万赔偿,还是相对准确的。
我们先看其他的一些国家赔偿案例,这样也有助于我们分析张玉环案的国家赔偿金额。
一、刘忠林案
2019年1月7日,蒙冤28年的刘忠林平反后,获得国家赔偿460万元,其中包含羁押9217天人身自由赔偿金2624448.58元(284.74元/天),精神损害抚慰金1975551.42元。
二、陈满案
23年后,再审改判,陈满无罪释放。今天,海南高院和陈满达成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
三、金哲宏案
金哲宏共计获得国家赔偿468万元,其中包含羁押8452天人身自由赔偿金2670324.88元(315.94元/天),精神损害抚慰金2009675.12元。
四、李锦莲案
支付李锦莲国家赔偿金2035036.78元(7147天×284.74元∕天=2035036.78元)。李锦莲提出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902694.6元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我院不予支持。决定支付李锦莲精神损害抚慰金900000元。李锦莲提出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万元的金额,没有法律依据,我院不予支持。
请注意:提出1090万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实际赔偿203万,提出2000万精神损害赔偿,实际赔偿90万元,累计赔偿293万元。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发现:一般的国家赔偿,主要是两大块,第一块是失去人身自由的赔偿,按天算,年头越长,赔偿越多,第二块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块弹性比较大,一般根据精神损害程度与身体损害程度,我上边举的例子,精神损害赔偿从90万到200万不等。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根据具体情况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及死亡赔偿金等,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样我们就需要了解,每年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基本情况,这个问题,我就直接度了下,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这个数据可能也会有变化。
根据这个赔偿标准,我们就能计算出张玉环大概的国家赔偿金额:
1、人身自由赔偿:9778×346.75=340万元。
2、精神损害赔偿:160万左右,这个会有变化。
3、累计获得国家赔偿:500万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