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抗疫,必须要旗帜鲜明惩治谣客,否则就躺平
文|庄志明律师
下午看到上海的知名网络大V“风的节奏吹”震怒了:
|#外地司机支援上海物资无人对接#
这叫正规渠道支援?全国支援上海的菜,都是上海地方各镇各街道和全国各地直接对接的。你公司对公司,公司对医院的购买,是经商行为。现在上海封控了,你运不进来,把问题都算在支援送菜上了?这种带节奏,能更好凝聚抗疫一条心?|
吹老师的该帖子附了几个截图,大家可以到新浪微博上翻看翻看,我仅贴上一张截图:
涉谣的送菜是一个商业行为,非要强贴个支援的标签?
其实这类谣言稍稍动点脑筋就明白了:上海的防疫封控下,怎么可能会随便进出?如果是支援行动,那肯定是提前有对接的,没对接人的“支援”是不可能的。到饭店请客吃饭也要提前对接席位的,支援上海蔬菜这么个大事哪会不提前对接?上海没有关于送蔬菜的对接工作,封控下的几千万上海人吃的啥?
这么一思考,就不会有那种“支援上海物资无人对接”的想法了。吹老师的几张截图很能说明这一谣言的来龙去脉,大家不妨去看看。
说实话,这个谣言还算好的了,昨晚关于上海的另一个谣言那才危言耸听、触目惊心呢。
4月3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一名儿童因发烧在医院隔离期间发生死亡,父母与医务人员发生争执。
对此,澎湃新闻记者向上海市卫健委求证,并未发生儿童在医院隔离期间死亡的情况,视频发生地点在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当时这名儿童因发烧处于惊厥,经紧急救治已无大碍,其父母随后也向医护人员表示道歉。
这个谣言居心叵测啊,请看:“儿童因发烧在医院隔离期间发生死亡”。造谣动机很简单,破坏上海隔离工作的公信力,让人们抵制隔离。造谣者恶毒得很。
上海疫情期间的谣很多,不一而足,不胜枚举。
敌人搞阴谋,惯用的手法之一,就是造谣惑众——搞破坏,搞颠覆,造谣是必不可少的工具。 老人家曾强调:“凡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所以对别有用心的谣言必须要好好治理。
清朗网络需要治理谣言,需要压制负面言论。这是毋庸置疑的。
对于谣言的治理,法律是不缺位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规定:“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可见,在法律层面,对疫情期间散播谣言的追究完全有法律依据的,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执行。希望上海的有关部门行动起来,认真起来,担当起来,抓几个典型的谣言案件,昭告天下,杀一儆百。
线下要抓谣,线上也要抓谣,因为谣言的治理事关抗疫成败。造谣惑众,颠覆了ZF公信力,那不成一盘散沙了,防疫政策还怎么贯彻执行?
老支书说:“网上负面言论少一些,对我国社会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家立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老支书又说:“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张图、一段视频经由全媒体几个小时就能形成爆发式传播,对舆论场造成很大影响。这种影响力,用好了造福国家和人民,用不好就可能带来难以预见的危害。……在信息生产领域,也要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创新,使正面宣传质量和水平有一个明显提高。“
网络上正面声音要多,负面声音要少,这是网络治理的方向。当然这不是光靠“删帖”“控评”来完成的,而应该通过信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推进,以激励导向来深化。如果继续维持当下的负面言论带流量、正面言论没流量,那谁愿意发正面言论?
对谣言必须线上线下协同监管,齐抓共管,依法处理,该销的号坚决销,该删的帖坚决删,该抓的人坚决抓。唯有如此,方能为抗疫搭建好的舆论场,有了好的舆论场,抗疫才能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胜利。否则抗疫最终走向乡岗式的“躺平”。
读法言法语,请点击关注最上方蓝字“法之剑”
庄志明律师(微信号lmz8848)提醒,本文欢迎转发、转载,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