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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东区企业申请复工的补充通知
东区企业申请复工的补充通知
东区各企业:
根据中山市发布《关于加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管理的通告》精神,经研究,对拟复工企业提出相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1、名录制。企业复工必须上报复工员工名录,名录内容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近期活动轨迹、住址、电话等;
2、承诺制。企业对提供的名录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做出承诺,未承诺不受理备案;
3、备案制。企业复工需按要求进行备案,备案未获批准的企业不能复工。
(根据疫情情况会随时调整)
1、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办理备案手续。企业范围:“四类企业”(即: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总部经济企业、上市公司、重点扶持的科技型企业等。
2、第二阶段:2月23日开始,办理复工申请备案手续。企业范围:规上企业、限上企业。
3、第三阶段:其他企业(含商铺、小企业等),时间待定,预计不早于3月1日。
1、防控机制到位;
2、员工排查到位;
3、设施物资到位;
4、内部管理到位。
东区相关部门将到拟批准复工企业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咨询电话:
0760-88391163、88311163
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东区发布编辑部
编辑:杨荣柱
统筹:梁家荣
编审:何明锋
素材来源: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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