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一男子手机丢失,拾到者:给我3000就还你
前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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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遗失钱包被路人捡到后
索要4000元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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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一男子遗失钱包,路人捡到后索要好处费,是拾金不昧?还是敲诈勒索?
无独有偶,10月9日
市民韩先生也遇到了类似情况
10月9日早上7点50分左右,韩先生从毕节创美世纪城乘坐出租车去上班,下车后没多久发现手机丢失了。想着手机可能掉在出租车上了,他当即拨通了自己的手机号,但一直无人接听。
当天,韩先生一直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但都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原本以为电话找不回了,谁料晚上11点左右再次拨打电话时,一名自称姓刘的男子接通了电话。
刘某称,手机被他捡到,可以归还,但需韩先生交3000元的“赎金”。
这么一说,韩先生想起来了,当天,他确实和另一男子同坐出租车后排,下车后,对方还在车上,所以他判断,手机或许就在对方手上。
“那个手机买的时候也就1600多元,现在最多值几百元,只是里面的电话号码和一些资料比较重要。”因经济困难,韩先生希望刘某能减少“赎回”费用。通过不断交涉,刘某最后将“赎金”改成了2000元,并约定10日早上10点在指定地点拿钱换手机。
想到高额“赎金”难以承受,第二天一早,韩先生报了警,并在民警陪同下到达约定地点见到了刘某。两人确认好电话信息后,刘某坚持“一手交钱一手交电话”。见刘某如此理直气壮,民警将双方带到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麻园派出所进行调解。
在派出所,刘某称,当日在出租车上捡到韩先生的手机后,一时起了贪念,便要求韩先生拿钱来赎。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刘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不再出现类似行为,韩先生的手机也最终物归原主。
来源:看见毕节
编辑:吴芳 责编:秦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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