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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昨晚酒驾整治中,22人“中招”!!!

直通百姓 2022-03-30



11月21日,毕节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共查处饮酒驾驶违法行为22起





11月21日是此次专项行动的第一个统一行动日,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特勤大队配合七星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城市中心区百里杜鹃路、开行路主干道及餐饮娱乐场所、酒店、餐饮区域开展整治行动,形成对酒驾醉驾严查严查态势。



当晚,在七星关城区查处酒驾违法1起,各交警中队在乡镇餐饮娱乐场所集中区域及城区主干道、主要路口开展行动,共查处饮酒驾驶违法8起


在织金县,重点在城区道路双堰塘、北大街、金玉龙等路段设置酒驾查缉点,共查处饮酒驾驶2起。


黔西县,在城区莲城大道等主干道开展酒驾整治,查处酒后驾驶违法2起。纳雍县、大方县、赫章县、百里杜鹃景区辖区交警大(中)队同步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整治统一行动,分别查饮酒驾驶违法范围行为4起、3起、1起、1起。



全市共投入警力800余人次,警车90余辆次,设置酒驾醉驾查缉点50余个,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2起



交警提示:


酒后驾车使人精神恍惚、视线模糊、操作迟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点击观看酒驾·公益视频



酒驾及醉驾的处罚:



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处15日拘留,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留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吴芳

编辑:吴芳      责编:秦恒

来源:毕节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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