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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一男子微信交友,“居住”三天后,他报警了......
来源:多彩贵州网
11月4日
纳雍县公安局中心城区派出所
破获一起盗窃案
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
9月27日20时许,张某到纳雍县中心城区派出所报警称,他被人盗窃一部手机以及手机里的10376元钱,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侦查。
民警了解到,张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搜索认识一名叫李某的微信女网友,通过网络聊天迅速“奔现”。
9月27日19时许,张某带着李某到雍熙办事处大十字一家服装店购买衣服,张某在试衣服时,将手机交给李某后走进试衣间,等试完衣服出来后发现李某和手机不见了踪影,四处寻找李某也杳无音信,意识到被盗后张某立即报警。
经调查核实后,派出所随即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根据张某的描述,办案民警找出符合条件的照片给张某辨认,最终,锁定李某为该案的作案嫌疑人,由于李某已经逃离纳雍县,办案民警将李某上网追逃。
经过追捕,11月4日,通过贵阳警方的大力支持,办案民警在贵阳某宾馆成功将李某抓获。
经审讯,李某交代,在微信上认识张某后就产生了想“赚”张某钱的想法,二人见面后,为了不引起张某的警觉,李某和张某居住了三天,熟悉了张某的手机锁密码及支付密码。
9月27日,二人在大十字购买衣服时,张某将手机交给李某后去试衣间试穿衣服,见时机成熟,李某便将张某的手机及手机里面10376元现金盗走,连夜离开纳雍。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冷丽娟
编审:程 帅 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