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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啦,别错过!

直通百姓 2022-03-30

来源:云上毕节


毕节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

开始缴费了

时间为2019年9月1日

到2020年2月28日

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



一、筹资对象


全市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

城乡居民

含在校大学生

预产期在2020年新生儿

及需提前缴费参保的计划

或可能在筹资年度生育的胎儿

未预参保的新生儿 实行落地参保

外地来我市务工未在原居住地参保的人员

公安机关“三所”羁押人员和监狱服刑人员

按相关规定进行实名制参保


二、筹资时间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


对新认定核准身份信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动态参保


三、筹资标准


1.一般城乡居民按250元/人;


2.特殊参保对象实行政府全额代缴或部分代缴。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120元/人的标准实行定额资助,个人按130元/人标准缴费。


(2)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其个人应缴费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按250元/人标准给予资助。


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通过医疗救助资金按30元/人标准给予资助


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具体代缴家庭人员名单由各县(区)民政局部门审核确认,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具体代缴家庭人员名单由各县(区)政法、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其代缴资金由同级民政部门、政法、卫健部门会同税务按提交参保缴费名单录入系统数进行申请,在2020年3月10日前,划拨至各县(区)经办机构收入专户。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不含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金通过医疗救助资金按100元/人标准进行资助,个人自行缴纳150元/人。


(4)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农村“计生两户”家庭(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未满18周岁子女)参保,个人应缴费用由县卫健局按250元/人的标准给予全额代缴,具体代缴人员名单由县卫健局审核确认后,在11月20日前通过确认函提交各县(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推送税务征管系统。


(5)县(区)党委、政府应组织建立协调机制,组织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卫健局就代缴和资助参保对象的名单进行比对,应及时加强相互沟通对接,各乡镇(街道)必须以户为单位在2019年11月20日前确认结束并送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同时在各村进行公示。


有多重属性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和资助参保对象只能由一个部门代缴资助,按就高标准进行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3.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各对口帮扶单位为患大病家庭、贫困家庭代缴参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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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今年缴费方式

有变化

有变化

有变化

☟☟☟

城乡居民可通过以下途径,按照规定的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参保费用:


(1)交由村(居)委代办人员集中代收,并由代办人员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商业银行(信用社)营业网点统一缴纳,或通过手机银行代缴等方式缴纳。


(2)城乡居民个人自行缴纳的,可采取以下方式:


直接到当地税务部门窗口缴费;


商业银行(信用社)相关营业网点柜面或在各乡镇、村组(社区)商店、超市、卫生室等地点部署的城乡居民社保费代办服务站点缴费;


手机下载农信“黔农云”客户端进行医保缴费:



小伙伴们根据页面步骤完成社保缴费即可哟


注 意 事 项


1.公职人员已缴纳有职工医保的,不能再缴纳农村医保;


2.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低保、退伍军人等特殊群体通过这个软件缴费无法减免,需要按当地规定缴纳。


切记!请您一定要按照当地规定的集中征缴期按时缴费,如果错过了,不仅要多缴费(需要缴纳770元:个人缴费部分250元+政府补助部分520元),而且缴费以后还要等60天才生效(生效之前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因此,请您牢记此提醒,并提醒身边的亲友,按时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



编辑:吴芳 冷丽娟

编审:杨廷兵 秦恒

监制:李文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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