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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生,2020年高考时间和加分项目定了!这几类人员可优先录取……

直通百姓 2022-03-30


1月9日,教育部网站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同时 

2020年高考时间、加分项目

及优先录取的对象 

也正式公布 


截图自教育部官网





2020年高考时间确定





教育部最新《通知》对2020年的高考时间做了明确规定: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


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后发布。省级统考和高校的招生考试时间,分别由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并发布。





这些情形,今年高考可加分






《通知》第4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

烈士子女;

2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第46条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同时符合第45条、

第46条有关情形的考生,

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地方性加分政策如何使用?





《通知》规定 

有关省(区、市)地方性加分政策

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

(包括第45条、第46条规定的分值)累加 






这些人群可优先录取





《通知》明确 

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

这几类群体,应予以优先录取。

他们是——

1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2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3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4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5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6

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

7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8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

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通知》还强调↓↓↓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全国性的高考加分政策及优先录取情形,

小伙伴们都清楚了吗?


接下来,和多小编了解了解

贵州的高考加分规定!




贵州高考加分规定





2019年5月28日,贵州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政府台办联合印发《贵州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对贵州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从2019年开始实施。


根据实施办法,

贵州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全国性加分5项: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他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地方性加分2项:


1.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在贵州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及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10分。2016年1月1日(含)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出生,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


2.被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10分;被贵州省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5分



《实施办法》明确

全国性加分项目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本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考生加分后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今年高考,

你符合加分条件吗?

在优先录取对象里面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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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多彩贵州网

编辑:冷丽娟

编审:程帅  李雪梅

监制:李文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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