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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毕节市高铁枢纽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来了

直通百姓 2022-03-30

3月17日,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高铁枢纽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信息,收费标准从2020年3月20日起试行。


△ 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手机页面截图

全文如下  ↓ ↓ ↓

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毕节市高铁枢纽中心停车场

收费标准的批复


毕节市梨树高铁客运枢纽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批准高铁枢纽中心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毕客枢投呈〔2019〕81号)收悉。根据《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黔发改收费〔2018〕463号)和《毕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毕发改收费〔2019〕58号)精神,结合你公司实际,现将你公司高铁枢纽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停车收费标准
(一)停车15分钟(含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二)超过15分钟至1小时内(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中小型车辆收费5元/车、大型车辆收费8元/车;
(三)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一个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中小型车辆加收停车费1元/车、大型车辆加收停车费2元/车;
(四)24小时之内最高收费:中小型车辆不超过20元/天(含20元),大型车辆不超过30元/天(含30元)。
(五)室内室外停车统一执行以上收费标准。
二、执行时间
以上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从2020年3月20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前按程序申报正式收费标准。
三、有关要求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以上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




来源:看见毕节

编辑: 冷丽娟   

编审:高锋  邹江川
监制:叶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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