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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一小区车辆被“飞来”水管砸坏,物管这样说......

直通百姓 2022-03-30

近日

家住七星关区四海家园胡先生

向记者反映

他的车子停在小区楼下被水管砸中

一个多月过去了

车子的赔偿问题依旧没有解决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月15日早上十点左右,坐在家中的胡先生接到了电话,电话中称,胡先生的车子被水管砸伤了。挂掉电话后,胡先生立即来到楼下,看到自己停在楼下的车子的车顶已经塌陷,后挡风玻璃全部碎裂,还有一截管子从后挡风玻璃处贯穿到车子的后座上。



当时有两辆车子被雨水管砸到,除了胡先生家的车子外,还有一辆是另一户业主张先生的车子。张先生说,当时他的车子损伤不是太严重,只是前挡风玻璃有破损,车顶有两三处凹陷。



胡先生说“当时物业的经理他们都在,他说这个管子是风吹断的,让我们把车子移开,等疫情过了之后,给我们处理。”



2月27日,终于等到小区解封,胡先生他们又同物管公司的工作人员协商车子的赔偿问题,之前胡先生已将车子开到4S店定损,价钱为43900元。胡先生说,物管公司刚开始答应赔偿35000元。



而对于张先生的车子,张先生说,由于修理费用不高,物管公司答应他自行拿去修理后,开出发票后就把钱结算给他。



胡先生说,由于他的车子修理费用较高,物管公司提出第二天来签订一份协议,胡先生当时也答应了签协议一事。可第二天,物管公司不承认赔偿维修费的事情。


张先生也遇到了同样的事情,他将车子修好后,回来找物业公司报账,物管公司同样提出没有答应赔偿一事。



胡先生说,他与张先生没有多余的要求,就想物业公司把车子修好就行,可是目前物业公司根本不同他们协商解决这件事,这让他们俩很是生气。



针对两位车主的说法,为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记者联系到了小区物业公司三江运营商管公司经理刘洪,刘洪解释,由于他们小区没有收过业主们的停车费,同时单元楼楼下为消防通道,根本就不能停车,所以他们公司对此事概不负责。



协调过程中,胡先生和张先生提出,他们去找过房开公司,房开公司解释他们已经将一切设施设备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可是物业公司解释他们负责维修,但是不负责赔偿。


对于之前胡先生车子赔偿的35000元,以及张先生的报账问题,刘洪解释,他们从未答应过此事。



对于胡先生和张先生的车子受损问题,到底应该如何解决,记者为此也咨询了本芳律师事务所的张菘律师。张律师解释,对于此类建筑物脱落致财物损害的事件,一般有三种归责方向。


1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14条的规定,在保修期内,因房屋质量问题,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及第三人的财物损害,那么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第三人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的请求。

2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坠落造成他人损害,那么所有人、管理人以及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的赔偿责任。

3

根据《物权法》第81条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的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也可以委托物业企业提供建筑物的管理,那么,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的人身财物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菘

在此次的事件当中,由于现在难以判断,外墙的雨水管现在是否还在质量保修期内,而且质量保修的举证责任要较为严格的多。我建议可以先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追责。物业服务企业,他首先得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以及雨水管不属于他的物业服务范围之内,他可以免责。那在此情况下,再向全体业主进行追责。




记者:一端  春梅

编辑:任佳丽 

编审:郭 磊  秦 恒
监制:李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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