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一男子采到“宝贝”欲带回家,不料半路被“截”......
然而
正当他怀着喜悦的心情
带着红豆杉回家的时候
却被织金县森林公安民警传唤了
原来
织金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例行巡逻
至织金县八大碗路桂园居小区时
发现路边有行人手提3株可疑植物
(疑似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
随即将此人口头传唤
至织金县森林公安局进行询问查证
经查证,犯罪嫌疑人周某朋于2020年3月30日上山采摘椿芽时,发现香椿树生长的石坎边上长有3株疑似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想起别人说红豆杉是一味好药材可以栽在家中,便将红豆杉随手拔出带回家中。
目前,3株疑似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已提取送检,犯罪嫌疑人周某朋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红豆杉简介
红豆杉又称紫杉,也称赤柏松。中国国家一级珍稀保护树种。
乔木,高达30米,胸径达60-100厘米,是世界上公认濒临灭绝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是经过了第四纪冰川遗留下来的古老孑遗树种,在地球上已有250万年的历史。主要变种有南方红豆杉,南方红豆杉特产于中国,生长于海拔800~1600米的山地或溪谷。南方红豆杉目前已处于濒危状态,中国将其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南方红豆杉在江西省林区广泛分布。 其他江西常见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还有樟树、银杏、资源冷杉等。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织金融媒体 百姓关注 宁都检察院
编辑:冷丽娟
编审:程帅 李雪梅
监制:杨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