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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获刑!大方一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公开宣判
2020年4月17日,大方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段某、张某、张某某、龚某等15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依法判处15名被告人十二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以段某、张某(另案)为首要分子,以张某某、赵某某、龚某、周某某、陈某某为重要成员,以何某、吴某某等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从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期间,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大方县城郊及城区范围内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15名被告人以段某、张某(另案)为首要分子,以张某某、赵某某、龚某、周某某、陈某某为重要成员,以何某、吴某某等为一般成员,长期纠集在一起,多次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社会影响恶劣,属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段某、张某、张某某、龚某等15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据此,大方县人民法院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来源: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任佳丽 胡静(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