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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小伙”为博眼球耍酷炫技,毕节警方一锅端
12月12日
纳雍交警接举报称
一机动车噪音扰民
当事人还拍摄短视频发布在各新媒体平台
经警方执法队核实
联系冷某、韦某、陈某、陈谋华四人
到纳雍交警大队配合调查
经了解
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负责驾驶BDR2**号小型轿车
陈某华坐在车尾吃东西
纳雍交警大队依法对冷某擅自改变机动车结构、
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韦某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
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对韦某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的
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1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并对陈某华、陈某二人进行批评和口头教育
联系其家属带回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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