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6309元
查找七星关区朱昌镇朱昌村林宏财产线索
本院在执行宋瀚璞、许佳与林宏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林宏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2021)黔0502民初1302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标的:63091.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提供被执行人林宏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经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对举报人奖励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的悬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