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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11个地方上榜
根据《省民宗委关于推荐申报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市、区)推荐,经研究,拟推荐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市、威宁自治县、织金县,七星关区柏杨林街道、七星关区生机镇、金沙县民族中学、织金县官寨乡屯上村、纳雍县化作乡枪杆岩村、百里杜鹃管理区普底乡等11个县(市、区)、单位作为毕节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参评对象上报。
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
一、公示对象七星关区
大方县
黔西市
威宁自治县
织金县
七星关区柏杨林街道
七星关区生机镇
金沙县民族中学
织金县官寨乡屯上村
纳雍县化作乡枪杆岩村
百里杜鹃管理区普底乡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市民宗局监督检查与文化教育科,联系电话:8224805
信函请寄: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A栋109室 收
邮编:551700
毕节市民宗局
2023年4月14日
编 辑|杨 莉
编 审|秦 恒
监 制|刘靖林
总监制|朱光伦
来 源|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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