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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涉及这65人!

毕节头条 2023-12-25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相关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予以吊销,并公告作废。


附:机动车驾驶证吊销名单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年05月04日



编   辑|刘   畅

编   审|秦   恒

监   制|刘靖林

总监制|朱光伦

来   源|毕节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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