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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掉下巴!俩人冒充警察干这事...

毕节头条
2024-08-27

 杨某、艾某某招摇撞骗案

近日,织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招摇撞骗罪对杨某、艾某某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2023年12月24日,杨某、艾某某共谋到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寻找失足女,以冒充警察抓嫖并“罚款”为由索取他人财物,二人从毕节市黔西市乘坐私家车到织金县城的足疗店分头寻找作案目标,后杨某来到李某某经营的足疗店内,向李某某提出“包夜”(卖淫服务),并添加李某某微信后离开。当日20时许,杨某通过微信联系李某某,以嫖娼名义将李某某骗至织金县某酒店,随后杨某、艾某某相互配合冒充警察身份,以涉嫌卖淫为由,向李某某收取“罚款”7000元。后二人进行分赃,其中杨某分得3700元艾某某分得3300元


经审查认为,杨某、艾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以罚款为名骗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的规定,构成招摇撞骗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杨某、艾某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影响了人民警察正气凌然的形象,社会影响恶劣,依法应从重处罚。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当今社会犯罪分子犯罪手段日益复杂、新骗术层出不穷,广大群众要加强反诈意识、提高警惕。同时,面对不法侵害时,勇敢的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纵容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编   辑|赵琳月

编   审|吴   芳

监   制|杨廷兵

总监制|朱光伦

来   源|织金县人民检察院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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