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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公安机关民警、事业编人员、职工、警务辅助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饮酒禁令...
1、严禁工作日饮酒;
2、严禁在值班、执勤、备勤、出差及重大安保期间饮酒;
3、严禁在执法办案、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检查督导、考察调研、请示报告、走访慰问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4、严禁以干部提拔、调动、退休、表彰奖励、庆典庆功等为理由聚众饮酒;
5、严禁组织或参加以谋取利益为目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有损公安机关形象等违规宴请饮酒;
6、严禁在工作场所、单位宿舍和内部食堂等警营内,以及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7、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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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本期来源:24小时警局
丨本期编辑:张云飞
丨本期责编:张中阳
丨本期审核:海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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