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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喜讯!福田区2018年第三批人才房配租来啦!申请指南速看!

幸福福田 2020-08-27


又双叒叕年终发福利!

福田区2018年第三批产业人才住房

配租申请来啦!!!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本批次房源主要有

呈元驿、缤悦荟A座水围人才公寓

新洲mini公寓、虹湾花园

汇裕名都、万科泊寓等小区

还等什么呢?赶紧申请起来!

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13号)、《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福发〔2016〕1号)及《福田区产业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面向福田区企业和社会组织公开受理产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通告如下:



1

受理时间


由于跨年受理项目的原因,2018年第三批产业人才住房申报系统分两个时间段受理:2018年12月19日-12月31日2019年1月2日-1月18日



2

配租对象


经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企业和社会组织。



3

申报条件及类型


 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注册地(或执业地,下同)和税务登记地在福田;

 承诺5年内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不迁出福田;

 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承租条件(详见附件《福田区各行业产业人才住房配租认定标准》,下称“《认定标准》”)。


 企业和社会组织只能选择以下一种类别,同时对应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认定标准进行申报:

 福田区发改局为节能环保产业企业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经促局为总部企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商贸旅游业、批发零售餐饮业、专业服务业、外贸业、现代农业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科创局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平台、高层次人才团队、专利代理机构、重点引进企业及机构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住建局为建筑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文产办为建筑装饰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等文化创意企业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投资推广署(金融发展事务署)(下称“投融署”)为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及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委政法委为社会组织(经济产业类协会、法律类社会组织以及纳入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配租工作的社会组织除外)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教育局为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司法局为律师事务所、法律类社会组织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财政局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卫计局为社会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企服中心为经济产业类社会组织的主管部门。

备注:申请所需材料详见《认定标准》,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4

配租房源


本批次房源按套数配租972套,分布在呈元驿、缤悦荟A座、水围人才公寓、新洲mini公寓、虹湾花园、汇裕名都、万科泊寓等小区。建筑面积约13至140平方米,其中单身公寓287套,一房一厅104套,两房一厅295套,三房两厅及以上286套。


按房间配租的1748间(494套),位于信义荔景御园项目(以下称信义项目),建筑面积为68至89平方米,户型为三房两厅、四房两厅。


 房源地址

 呈元驿:福田区新洲路3228号;

 缤悦荟A座:福田区景田路原景田市场;

 水围人才公寓:福田区水围新村皇岗公园一街;

 新洲mini公寓:福田区新洲祠堂村65号;

 虹湾花园:福田区北环大道6098号;

 汇裕名都: 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村德政路;

 泊寓(布吉店):龙岗区布吉街道翔鸽路60号;

 荔景御园:龙岗区布吉街道翔鸽路36号。



5

遵循原则


 优先原则

根据区委区政府发布《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及创新实践基地的辖区企业纳入本次产业人才住房配租范围。同时,向辖区企业单位配租产业人才住房数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企业新增“福田英才”数量。


 信义项目分配原则

 整体租赁原则

为提高产业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效率,此次配租的房源以套为单位面向用人单位配租,再由各用人单位以套内设计的房间为单位面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员工配租。原则上不得将同一套住房中的房间配租给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员工。

“单间”使用原则

为充分利用住房资源,提高产业人才住房配租效率,每套住房里所有单间均需安排人员入住,不得空置。



6

基准租金标准


 呈元驿:66元/月/平方米;

 缤悦荟A座:64元/月/平方米;

 水围人才公寓:75元/月/平方米;

 新洲mini公寓:47.5元/月/平方米;

 虹湾花园:44.5元/月/平方米;

 汇裕名都:19.55元/月/平方米;

 泊寓(布吉店):43元/月/平方米;

 荔景御园:39元/月/平方米;

上述部分租赁项目采取年递增方式缴交租金,具体租金价格以租赁合同为准。



7

物业管理费


 呈元驿:4.5元/月/平方米;

 缤悦荟A座:4.25元/月/平方米;

 水围人才公寓:3.5元/月/平方米;

 新洲mini公寓:3.5元/月/平方米;

 虹湾花园:4.9元/月/平方米;

 汇裕名都:3元/月/平方米;

 泊寓(布吉店):4.38元/月/平方米;

 荔景御园:3.98元/月/平方米;

以上项目专项维修基金0.25元/月/平方米。



8

租赁期限


福田区产业人才住房首次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承租企业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配租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承租企业被取消区产业人才住房配租资格的,不予续租。



9

申报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产业人才住房配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请于申报时间内,登录“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企业人才住房申报网”

(网址:http://www.szft.gov.cn/)进行申报,按各行业认定标准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人才住房申报表》,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 综合受理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格式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10

审核流程


福田区企服中心按规定受理申报单位申请后,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认定标准》,对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资格、材料分别审核、排序,形成本行业配租名录,福田区住建局汇总报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通知名录内企业和社会组织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11

监督和举报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福田区住建局或福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福田区住建局举报电话:82918949。

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12

重要提示


 承租企业只允许将该住房配租给本企业符合条件的人才,该人才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产业人才住房配租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单位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承租单位应将本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入住人员信息报福田区住建局备案;

 单位存在虚报瞒报、骗租、转租、违规使用住房及对本单位人才资格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附:咨询电话

 福田区住建局:82918949;

 福田区企服中心:88910611;

 福田区发改局:82917655;

 福田区经促局:82918333-2411;

 福田区科创局:82918333-2510;

 福田区文产办:83131030;

 福田区投融署:82918333-0736;

 福田区委政法委:83793204;

 福田区教育局:83838108;

 福田区司法局:82918941;

 福田区财政局:82918390;

 福田区卫计局:82918710。

 福田区政务大厅受理窗口咨询电话:82925718、82925728。


更多申请详情以及附件

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哦~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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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编辑整理:幸福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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