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首批!福田区产业人才住房配租工作明天开始申请!
配租情况
(二)用人单位只能选择以下一种类别,同时对应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认定标准进行申报: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为总部企业、专业服务业、绿色产业、本部门招商引资、与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企业或机构的主管部门;福田区科技创新局为高新技术产业、专利代理机构、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创新载体、科技人才团队等的主管部门;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福田区工业企业、商业企业(批发零售餐饮)、外贸企业、农业企业的主管部门;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为房地产业企业(含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建筑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主管部门;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文化创意(含建筑装饰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等)、体育、旅游企业的主管部门;福田区金融工作局为持牌金融机构(含深圳市级分支机构)以及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金融企业、金融科技企业(机构)、上市企业及完成上市辅导企业、金融及上市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的主管部门;福田区教育局为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的主管部门;福田区司法局为律师事务所、法律行业社会组织的主管部门;福田区财政局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主管部门;福田区卫生健康局为社会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经济产业类社会组织的主管部门;福田区纪委监委负责对公职人员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申请所需材料详见《认定标准》。
房源情况
本批次房源共计787套,分布在锦上花园、嘉葆润金座、万科泊寓、新洲mini公寓、润达圆庭、水围人才公寓等小区。
建筑面积约15至115平方米。
上述部分租赁项目采取年递增方式缴交租金,具体租金价格以租赁合同为准。
以上项目专项维修基金0.25元/月/平方米。
135编辑器
1.锦上花园:龙岗大道地铁三号线六约地铁站旁;
2.嘉葆润金座:福田区新洲九街;
3.万科泊寓:龙岗区布吉街道翔鸽路60号;
4.新洲mini公寓:福田区新洲祠堂村65号;
5.润达圆庭:龙华区民治街道腾龙路152号;
6.水围人才公寓:福田区水围新村皇岗公园一街。
根据区委区政府发布《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及创新实践基地的辖区企业纳入本次产业人才住房配租范围。同时,向辖区企业单位配租产业人才住房数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企业新增“福田英才”数量。
申报情况
其他提示
(一)承租单位只允许将该住房配租给本企业符合条件的人才,该人才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产业人才住房配租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单位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三)承租单位应将本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入住人员信息报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四)承租单位存在虚报瞒报、骗租、转租、违规使用住房及对本单位人才资格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82918949;
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8910611;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82917655;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82918333-2510;
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82918333-2682;
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3131030;
福田区金融工作局:82918333-0736;
福田区教育局:83838108;
福田区司法局:82918941;
福田区财政局:82918390;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82918710;
福田区政务大厅受理窗口咨询电话:82925718、82925728。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举报电话:82918949。
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附件:
福田区各行业产业人才住房配租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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