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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福田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示
一、关于2023年以租房形式
申请学位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2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期限至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之后,同时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注: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3.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对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二、小升初直升学校
实行网上申请“云审核”
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试行自愿直升政策。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或对口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校的学位。1. 2023年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须按照当年我区招生政策备齐报名资料进行网上申请,并将报名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审核合格后直升对应的初中学校。2. 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位。三、取消计划生育证明的有关提醒
按上级有关要求,从2022年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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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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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福田区教育局
编辑整理 | 杨莎
责任主编 | 刘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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