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这些政务服务场所,更名!
为方便办事群众辨识,树立统一服务形象,提升服务效能,加快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无差别融合办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近日,深圳市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统一更名为政务服务中心,并使用统一的LOGO。
政务服务场所命名规则
变更后名称如下:
(一)市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为“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各区(新区、合作区)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为“深圳市XX 区(新区、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如深圳市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
(三)街道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为“XX 区 (新区、合作区)XX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如福田区莲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四)社区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为“XX 街道 XX 社区便民服务站”,如莲花街道福中社区便民服务站。
(五)市级专业服务厅名称为“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XX服务厅”。多个同类服务厅需以地名区分的,名称为“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XX服务厅(XX分厅)”。
▲深圳市政务服务场所统一LOGO
政务服务场所更名进度安排
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光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鹏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多个政务服务场所已完成更名,其他政务服务场所也将在近期陆续完成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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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深圳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均设置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有条件的政务服务中心还在相对封闭区域设置了投诉协调室(加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办事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协助解决企业群众在政务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
大家记住这些新名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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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编辑整理 | 莫香军
责任主编 | 李霞、杨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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