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超8千万!深圳一男子获刑15年!诈骗手法曝光......
前段时间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了
一起非法集资案
👇👇👇
非法集资超8千万!
深圳一男子获刑15年
被告人严某海、严某林、钟某奇、张某龙于2013年10月注册成立深圳中网时代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网时代公司”),严某海占股80%。后严某海又成立六家关联公司,均由其本人实际控制。
中网时代公司为严某海假造出“E时代企业导师、中国教育慈善家、著名品牌策划专家、商业模式首席设计师、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中国)协会会长、央视特约嘉宾、北京大学企业转型升级总裁班实践导师”等头衔,并通过互联网媒体、微信公众号、公开讲课并派发光盘和宣传资料、把讲课内容转印成书本在机场书店投放、制作视频在电梯间播放等方式广泛推广,假称“在深圳、上海、北京、广州等30多个大中城市巡回授课,向中国13亿人传播网商智慧,帮助超过30万人用互联网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服务辅导企业包括雅戈尔、比亚迪、富士康、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汇丰银行、麦当劳、希尔顿酒店、苏宁易购、阿里巴巴等,成功帮助3000多家企业快速成功转型”。
一审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严某海等人通过如下方式进行非法集资,金额达8303万元。
一是在讲课中设置“托”,当众订立《课程服务协议》,诱使学员缴纳课程费,听课一次980元,若签订三年课程协议交1万元;
二是虚构指导数千家企业快速成功转型的事例,诱使企业聘请严某海为导师,收取策划费、咨询费10万元;
三是许诺投资可得数倍盈利,诱使学员在南宁、郑州等地开设中网时代公司分公司,省级代理费50万元,严某海只讲课,不做其他事情;
四是宣传公司即将上市,并许诺上市后可获得数倍甚至数十倍投资回报,收取股权投资款50万至100万元。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严某海等人虚拟身份、虚构经历、虚假宣传、谎称上市,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严某海掌控中网时代公司的财务,其将所吸收的投资款大部分用于员工工资、奖金提成、场地租金事项,只是维系集资骗局所投入的成本,无法产生实际收益,不具有支付投资人全部本息的现实可能性,故认定被告人严某海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且在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定罪处罚。
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严某林、张某龙、钟某奇了解及控制公司的财务,不能认定三被告人对投资人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严某林、张某龙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钟某奇自愿退回涉案赃款,依法均可以从轻处罚。严某林起次要作用,应当从轻处罚。张某龙、钟某奇起辅助作用,应当减轻处罚。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严某海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判处其余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万至三万元不等,并判决继续追缴涉案款项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严某海提出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大多数非法集资案例中
非法集资人
基本都是通过
“画饼-造势-吸金-跑路”
这个流程
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大家要注意甄别
守住钱袋子
以下几点要牢记
一等:遇到投资类宣传推销,特别是催促抓紧抢购的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深思熟虑,等一等再做决定,避免一时头脑发热,追悔莫及。
二问:多问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考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多问有关部门,尽量避免上当受骗。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这些产品和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收益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抗风险能力。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看看企业除了营业执照,是不是还取得了金融牌照;二看宣传内容:是不是暗示“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三看经营模式:查一查项目真实性、问一问资金投向等等;四看参与群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居多。
非法集资套路千万种
大家请务必擦亮双眼
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END-
编辑 | 莫香军
校对 | 杨莎、王建交、高志明、魏实金
审校 | 朱威
监制 | 郑永涛
信息来源 | 福田融媒、南方+、深圳经侦、江苏检察在线
推荐阅读
往期内容